中泰“兩牛”北京高院頂牛泰國紅牛再勝出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7月29日 查看次數:1338
7月16日,隨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紙判令,自然人韋某在維生素營養液商品上繼續享有“紅牛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前景變得黯淡。因其提交的證據存在虛假等問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其上訴請求未予支持,被上訴方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國紅牛)再次獲得有利判決結果,至此“兩牛”之間的對峙有了實質性突破。 據了解,該案上訴方之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另一上訴人韋某則主要訴稱一審法院對其第800816號“紅牛及圖”注冊商標的使用行為存在漏審。 該案在審理時,上訴人與泰國紅牛均對于撤銷第800816號商標在第30類糖、膨化食品、豆制品等商品上的注冊不存在異議,訴爭的焦點問題是該商標是否曾于2001年8月20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間被使用在咖啡飲料、茶、非醫用營養液商品上。 根據韋某的舉證及法院查明的事實,第800816號商標僅被授權在維生素營養液上使用,而韋某雖然提供了在上述時間內該商標被使用在維生素營養液購銷合同及產品包裝盒上的證據,但是這些證據并未形成有效證據鏈,并缺乏材料支撐,無法有效證明其主張,亦不能因此認定第800816號商標于2001年8月20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間,在維生素營養液產品上進行過商業使用。 據此,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了商評委及韋某的上訴,并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判決結果。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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