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貼大戰”落幕“盛記一品”創始人獲賠十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9月25日 查看次數:1470
面道公司在經營中使用的“盛記及盛記一品”商標,文字上與張先生“盛記一品”鍋貼名稱相同,小有名氣的鍋貼店名引發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21日落下帷幕。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美亞等三公司被判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不正當競爭行為。 據了解,2006年9月,張先生率先在吳江路上打出“盛記一品”招牌賣鍋貼。2007年1月,張先生試圖申請“盛記及盛記一品”注冊商標時,卻發現該商標已被人搶注。此后,一系列與張先生無關的“盛記一品”鍋貼招商廣告開始活躍于各大商業網站。2009年4月,張先生經營的店鋪收到了署名美亞公司的“聲明函”,稱該公司發現上海市場有少數非經美亞公司授權的假冒“盛記一品鍋貼”店面,侵害了美亞公司、記盛公司的聲譽。張先生坐不住了,一紙訴狀將美亞等三家公司以及記盛公司法人等兩個相關個人推上了被告席,要求他們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100萬元。 上海二中院審理后認為,面道公司未能提供充分依據證明先于張先生使用“盛記一品”的事實。張先生的“盛記一品”鍋貼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依法應認定為知名商品。另外,記盛公司對“盛記一品”名稱或品牌并不享有任何合法民事權益,卻單獨或聯合美亞公司發出“律師函”、“聲明函”,聲稱自己為“盛記一品”的合法權利擁有者,并指責張先生實施了侵權行為,該行為系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因此,美亞等三公司被判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不正當競爭行為,在《新聞晚報》上刊登聲明,并賠償張先生經濟損失人民幣十萬元。此外,涉案的記盛公司還被判令停止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行為并登報消除影響。新聞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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