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足協異議“中超”啤酒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03日 查看次數:1309
意甲、德甲、西甲、法甲、英超,這些為廣大中國球迷所熟悉的歐洲五大足球聯賽的簡稱自2002年起相繼被北京市自然人周某申請注冊成含酒精飲料商品商標后,其對中國超級足球聯賽簡稱“中超”在啤酒商品上的注冊請求遭遇來自中國足球協會的異議。日前該商標異議案經過異議和異議復審階段后,即將進入行政訴訟程序。 據介紹,自2002年11月起,周某先后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提交10余件與各國足球聯賽簡稱一致的文字商標注冊申請,申請類別分別為第32類和第33類,覆蓋商品包括含酒精飲料或啤酒等。其中“意甲”、“德甲”等5件與歐洲五大足球聯賽簡稱同名的第32類商標已被核準注冊,但包括“中超”在內的數件有關中國超級足球聯賽簡稱的文字商標則遭遇中國足球協會的阻擊。 中國足球協會在關于該第33類啤酒商品“中超”商標的異議申請中稱,“中超”系其獨創并具有顯著性與突出識別性的知名標識,其對該標識具有在先權利;異議商標“中超”的注冊將對社會公共利益及申請人產生巨大的不良影響。 在該商標異議階段,商標局支持了中國足球協會的異議申請。但在此后周某提起的異議復審階段,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則推翻了原異議裁定結果,裁定中國足球協會的異議理由不成立,異議商標予以注冊。商評委認為,中國足球協會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異議商標的注冊侵犯了其在先權利,且根據其證據亦不足以證明異議商標所表示內容具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 此后,中國足球協會針對該復審結果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訴訟,目前該案即將進入庭審階段。本報將對該案進展保持關注。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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