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問題成為企業上市“絆腳石”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16日 查看次數:1371
記者近日從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公布的信息中獲悉,2010年我國共有62家擬上市企業未能順利通過證監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發審委)的審核,被否率約為15.31%。而據證監會官方網站上陸續發布的準上市公司被否決具體原因顯示,除持續盈利能力不足、成長性不確定等幾個因素外,商標問題也成為了企業上市受阻的一個原因。 “證監會在對申請進入創業板的公司進行審核時,會著重考察這些公司是否具有獨立性。而從商標體系層面考量,如果出現商標授權涉嫌關聯交易、商標依賴于控股股東或者第三方等情況時,證監會會認為該公司獨立性存在缺陷,從而以此否決準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這往往也是很多公司忽視的一個致命問題。”就該種對企業上市存在潛在影響的商標共性問題進行解讀時,專業從事公司上市咨詢的有關法律人士對記者如是表示。 據記者調查獲悉,在2010年度因存在商標問題被否決的擬上市公司中,其所涉及的具體原因又表現為不同形態。其中山東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其實際控制人濰坊信得無償使用其所有商標1年的行為,所涉及的問題在于商標授權方面涉及關聯企業;吉林永大集團有限公司則因為使用的品牌系他人授權,而被證監會認為其自身不具備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商標問題不僅對準上市企業的上市造成困擾,同樣對上市企業的退市機制中存在深遠影響。 據介紹,2001年,山東私營企業主林輝以商標侵權為由狀告上市公司云南紅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河光明公司,目前該公司已更名為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因在于紅河光明公司生產的“紅河”牌(后更名為“紅河紅”)啤酒商品涉嫌侵犯其擁有的啤酒等商品“紅河”商標專用權。該案最終經最高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但紅河光明卻因其商標意識的不足而在此案后其啤酒業務從年利潤3000余萬元變為虧損460萬元。2007年,該公司將啤酒業務剝離出上市公司業務體系,并更名為云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由啤酒生產銷售變更為房地產開發。 上述案例之外,在2010年甚囂塵上的“國美之爭”所反映出上市公司存在的商標問題亦令各界關注。有評論稱,雖然該事件最后的結果是代表上市公司利益的陳曉一方“勝出”,但是“國美”商標權的分置,亦讓“國美之爭”大股東一方一再“勒緊”上市公司的脖子。當時即有業內人士針對該情形指出,控股股東擁有上市公司商標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而這些不確定性對上市公司的發展影響巨大。而據記者了解,以上情況并不鮮見。承德露露、三九集團、燕京啤酒等一批上市公司,均遇到過類似的問題。 “種種類似案例需要存在商標問題的準上市企業有所警醒,亡羊補牢猶時未晚。”前述法律人士對應對可能對上市造成影響的商標問題提出了他的建議。該人士表示,準上市公司應及時注冊商標,“固化”自身品牌;同時應設立商標監控制度,在發現有與自身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進入商標申請流程的時候要及時采取應對;此外,對于主商標被控股股東或其他股東控制的情形,最好以商標轉讓的方式徹底解決上市公司的商標危機,至少應當簽訂長期甚至無期限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從而確保股東不會以商標權來要挾上市公司。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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