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國際注冊謹防黑心代理人誤導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4月27日 查看次數:1211
我國2010年通過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體系提交的商標國際注冊申請增幅達42%,位居世界第二,預計今年將再創新高。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具有手續簡便、費用低廉、節約時間三大優點。在4月25日召開的2011商標戰略高峰論壇上,有關專家提醒我國申請人在申請商標國際注冊時,一要當心自身的認識誤區,二要警惕黑心代理人的誤導。 據有關專家的特別提示,我國申請人進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時,需要通過我商標局向WIPO國際局提交相應的書式和材料。申請人在填寫外文申請表格時應盡量避免由于書式填寫不規范和商品或服務表述過于寬泛造成的指定締約國主管局的駁回。比如美國要求申請人必須把“服裝”細化為“服裝,即運動衣、套頭衫、褲子、茄克等”。日本和韓國對商品和服務的表述要求也很嚴格,如果與其要求不符,便會發出臨時駁回通知,大多會給出規范的商品和服務的表述,申請人可以據此通過向WIPO國際局提交刪減申請或委托當地國家的代理機構進行補正。 專家特別告誡,在我國申請人當中存在一種誤區,即混淆了WIPO國際局頒發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證與指定締約國頒發的商標保護通知的法律效力。 實際操作中發現,申請人誤以為,只要取得了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注冊證,就等于已經在國外注冊成功了。有些申請人在取得國際局頒發的商標國際注冊證后,把各指定締約主管局發出的各類駁回通知束之高閣,而不是按照通知要求及時采取救濟措施,導致其商標最終被指定締約主管局駁回。不僅浪費了國際注冊規費,還喪失了在國外的商標合法權益。 專家提示,WIPO的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證的法律效力,只相當于各指定締約主管局頒發的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有指定締約國頒發的商標保護通知,才能證明申請商標在指定締約國取得注冊。 一定要警惕黑心代理人圖財誤大事。這是專家提出的特別告誡。 據介紹,在實際操作中發現,有的商標代理人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在向國內申請人介紹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體系時,故意夸大該體系的不足,抹殺其諸多優點,從而使申請人產生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沒有逐一國家注冊方便、快捷的印象。 實際工作中還發現,有些申請人貪圖代理費用便宜,委托一些缺乏經驗的代理機構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這些代理機構由于缺乏經驗,收到國際局或其他締約方主管局的各類通知時看不明白或不知如何回復,導致申請人錯過補救的最佳時期,錯失了在指定締約方的專用權。 專家提醒,我國申請人如果委托代理,應當選擇在商標局備案的、具有良好聲譽的商標代理機構。新聞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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