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正式銷售5日前全部房源要明碼標價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5月12日 查看次數:1502
昨日,江蘇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商品房明碼標價細則。據了解,細則要求,已經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預(銷)售許可證的商品房經營者,要在正式銷售5日前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并按照申報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如果有優惠折扣,具體如何優惠以及優惠折扣的條件也要一并公布,新規本月30日實行。而二手房則要求參照該細則實行。 解讀1:正式銷售5日前全部房源明碼標價 明碼標價到底在什么時間標注?是否開盤當日一套一標就行了?答案是否定的。細則明確,商品房銷售應當在正式銷售5日前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而且要通過在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的要求當然要做到,此外,按照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還應當標示建筑面積單價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單價。“除了要求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標示醒目外,還要明確標示與商品房價格密切相關的因素和收費。” 哪些是密切相關的因素?據介紹,開發企業名稱、預售許可證、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樓盤名稱、坐落位置、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供暖、通訊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屬于密切相關的因素。 解讀2:報備價格高開盤價格低,亂報價或被“提醒” “明明開盤的時候準備賣1.5萬,我先報備2萬,后面根據形勢想怎么優惠就怎么優惠。”不少人認為,既然報備后,降價不限,那我就“備高開低,自由裁量權還是在自己手上,只要不超過備案價想怎么賣都行。昨日省物價局服務價格處副調研員倪冰表示,開發商報來的價格,物價部門會根據周邊樓盤的銷售價格、綜合地價等因素進行比較,如果人家賣8000元,你備10000元甚至更高,可能面臨“提醒”重新報備。事實上,有報道指南京江寧一家樓盤在向物價部門備案價格時,因為定價“不合時宜”就遭到了婉拒。因為這家樓盤一個多月前賣9800元,打算推出的新房源則上報1.2萬。 解讀3:目前江蘇暫不按“一套罰5000”處罰 如果開發商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根據細則,按照《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13條實施處罰。記者查看規定發現,“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一)不標明價格的;(二)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三)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 雖然規定5000元罰款,但是對于開發商來說,動輒一套就要一兩百萬的房價,5000元簡直是毛毛雨。那么,對開發企業的處罰是按照每套處罰5000元,還是僅作為一件違法行為共處罰5000元,全國也有地方的物價部門有爭議。目前包括西安、江西初步考慮按照每套處罰5000元執行。 記者昨日了解到,江蘇目前還不會按照“每套5000元處罰”的標準執行 來源:365地產家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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