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油灌桶銷售 被判假冒注冊商標罪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28日 查看次數:1238
成批量購進散裝的菜子油、大豆油、玉米油等食用油,然后直接采用灌裝或混合后灌裝的方式,將散裝油裝油桶,冒充企業的品牌食用油對外進行銷售,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銷售金額就達到19萬余元……昨日獲悉,四川都江堰法院對該糧油店老板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刑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 要某是河北人,在都江堰市玉堂鎮西區農貿市場內租兩間民房,打著“華西糧油”的招牌,2011年2月至3月期間,要某雇傭多名工人,成批購進散裝油,裝入仿冒制作的各類國家注冊商標標識的油桶內,冒充企業的品牌食用油對外進行銷售,從中非法獲利。僅2011年2月至3月29日,要某銷售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食用油的銷售金額合計達人民幣190325元。 四川都江堰法院審理此案后認為,被告人要某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違反了公平和競爭的市場原則,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是對正常、合法經營者利益的一種損害,也是對投資環境和經濟發展的一種破壞。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新聞來源:成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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