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他人搶注 “眾所粥滋”要改名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0月19日 查看次數:1512
近年來,搶注流行語域名和商標的風潮在不斷蔓延。四川樂山就有一位名叫饒祥的小伙子,不管是多年前的搶注域名熱,還是在現在的搶注商標潮中,我們都能見到他的身影。近日,商標“眾所粥滋”被饒祥成功注冊。那樂山城區已開張多年名為“眾所粥滋”的餐飲店是否侵權?他們是否面臨更改店名的尷尬? 饒祥: “眾所粥滋”是我的商標 “我的搶注生涯,是從奧運福娃域名開始的。”饒祥說,2005年他就成功申請了6個與奧運福娃相關的域名。“搶注域名并不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很多投資域名的人都虧本了。事實證明,搶注商標更有價值!”饒祥告訴記者,他現在已經開始“轉戰”搶注商標了。 “我第一個注冊的商標就是‘眾所粥滋’。”饒祥說,成都、樂山、貴陽等地都有叫“眾所粥滋”或“眾所粥知”的餐飲企業,根據《商標法》,這些企業都侵害了他的合法權利。“我已經委托律師事務所向樂山‘眾所粥滋’餐飲公司發去了律師函,要求其停止對該商標的侵權行為。” “當初我申請注冊這個商標花費了2200元。”饒祥表示,目前,他對“眾所粥滋”這個商標的價值還無法估量,因此不打算賣。截至目前,餐飲店和饒祥還未達成一致意見,饒祥稱:“必要時我將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眾所粥滋餐飲店”: 我們沒有侵權 “我們只是用‘眾所粥滋’作為店的招牌,而沒有用它作為商品名,我認為我們不存在侵權行為。”對于商標被饒祥搶注,樂山“眾所粥滋”餐飲店的負責人龍先生表示,他們的粥店在2004年就用“眾所粥滋”的名字,在工商部門注冊了營業執照,因此以“眾所粥滋”充當店名無可厚非。 “而且我們注冊的時間也比他早很多。”龍先生表示,開店之初他們并沒有意識到商標的重要性,因此沒有特意去注冊商標。而饒祥注冊商標的時間是在今年7月,比他們晚了好幾年,是典型的搶注行為。 “顧客來店里吃飯,認的是味道和價格,就算我換個店名,也無所謂。”龍先生說,就此問題他已經咨詢過法院和工商等有關部門,因此他并不怕饒祥與他對簿公堂。 工商部門: 粥店侵權了 對于饒祥和龍先生的說法,記者咨詢了工商部門。“龍先生以‘眾所粥滋’作為店名,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商標注冊人的權益。”樂山城北工商所陳副所長向記者介紹,根據相關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將商標權人所專有的商標,作為營業招牌使用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因為客觀上會使消費者誤認為,商標使用者與商標權人存在某種緊密聯系,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產生誤認。 “但這個案件也有其特殊性。”陳副所長表示,由于龍先生先以“眾所粥滋”登記了營業執照,因此按照以往同類案件的處理方式,允許其在原注冊地點繼續經營,但不得新開分店,直到營業執照期滿為止,營業執照期滿以后,將不得再以“眾所粥滋”為名注冊營業執照,也不得再以此為店名。<br> <br> 陳副所長表示,現在大部分企業的商標意識不強,自我保護能力差,在產品投放市場并打開銷路后,才想到要注冊商標,這時才發現自己的商標早已被別人搶注,不得不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他呼吁企業要注重商標的申報、管理和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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