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評委暫未回應“中南海”煙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1月04日 查看次數:1324
民間控煙組織“新探”呼吁撤銷“中南海”煙標的行動引發社會熱議。3日,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儀群表示,已在上午將《請求撤銷“中南海”注冊商標的申請書》通過EMS快遞給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暫未予以回應。 吳儀群表示,申請撤銷“中南海”煙標,的確非常艱難,但無論成功與否,無論人們贊成還是質疑,申請本身是依據法律做出的,官方應最終作出一個詳實的回應,撤與不撤,是否應該對此類商標的續展做出限制,應有具體法律依據,不能違背法律和國際控煙公約精神。另外,希望這一行動,引導公眾關注煙草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認識國內煙草包裝上所謂“低焦油”和“社會責任”宣傳,是對煙草致癌致命真相的掩蓋。 控煙組織和律師代表認為,“中南海”煙包上凸顯的0.8毫克/支的低焦油含量,以及“清新風尚”、“科技創新生活”等廣告語,違背“低焦油不會降低煙草致癌性”的醫學事實,也是誤導消費者。 “撤銷‘中南海’煙標,只是控煙行動的一小步。”吳儀群表示,呼吁盡快制定國家控煙規劃、提高煙草稅、將“吸煙有害健康”警示圖文醒目印上煙包,在公共場所全民禁煙等,都是衛生疾控部門、民間控煙組織和控煙人士正在全力推進的控煙行動。 早在2008年全國兩會上,多位政協委員就聯名提案建議盡快停用“中南海”、“中華”等煙標。 各方說法 商評委:法律不“溯及既往” 對于民間控煙組織呼吁撤銷“中南海”煙標,3日下午,記者致電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有關工作人員稱,目前還未看到相關律師申請書,無法對是否撤銷給出一個結論,也不便做出回應。 據了解,關于商標爭議的案件積壓較多,目前商標部門才評審到2005年底提交申請的案件。 商評委從事商標事務的專業人士告訴記者,像“中南海”這樣的商標實際上目前有很多,比如“中華”、“人民大會堂”、“釣魚臺”、“北京”等等,還有很多以地名和著名景點做商標的,都是在現行《商標法》之前注冊的商標,屬于歷史形成的,法律不會“溯及既往”。用現在的規定撤銷過去的注冊商標,法律依據不足,也是對商標所有人的不公平,也是一種浪費。另外,按照國際上通行的規定,商標注冊一定期限后就成為不可爭議的商標。 同時,現行《商標法》也在最后第64條寫明:“本法施行前已經注冊的商標繼續有效”。 律師:不加限制有損法律公平 參與此次申請的公益律師黃金榮認為,盡管現行《商標法》第64條目前沒有司法解釋,但按照法律一般性準則,現行法律中的禁止性規定,應該對“法不溯及”的既往存在行為、事、物,做出限制性的規定。 比如現行《商標法》已規定每個商標都有10 年有效期,對既往存在、但不符合目前法律精神的“中南海”等商標,應限定或禁止其變更、續展等權利,否則有損法律公平性。 據了解,“中南海”煙標上個世紀80年代初就注冊了,且在2006年成功申請到2007年-2017年的續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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