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搶注iphone商標賣燈:蘋果提異議恐難成功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2月21日 查看次數:1005
日前,有消息稱一位義烏商人申請注冊了包括照明、加溫、烹調等在內的第11類商品類別中的“iphone”商標。在該商標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蘋果公司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其申請。 記者聯系到幫助該商人申請商標的義烏某商標事務所負責人徐杰,徐杰稱申請商標的蔡志勇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訪。徐杰本人已于2月19日前往北京,就此事準備一個月內對蘋果公司提出的異議進行答辯。他認為答辯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大。 據介紹,這名義烏商人名為蔡志勇,在義烏的企業經營車燈、電筒等商品。早在2010年8月,為推銷自己生產的商品,蔡志勇想到借力這股蘋果系列電子產品的熱潮。他找到當地的一家商標事務所,希望申請自己經營的商品所在的類別,即包括照明、加溫和烹調等在內的第11類商品類別的“iphone”字樣商標。 該商標事務所在查詢中發現,不同于一些國際知名企業進入中國的管理,蘋果公司沒有申請全類別(包含45個類別)的商標,而是只申請注冊了20多個商品類別的商標,這其中并不包括蔡志勇想要申請的類別。 因此,2011年8月30日,該商標事務所正式向國家商標注冊局提出注冊申請。2011年6月13日,蔡志勇申請注冊的iPhone商標進入為期三個月的初審公告期。按照規定,在此期間,如果沒有第三方提出異議,蔡志勇就可以成功申請到該商標。但就在長達三個月的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蘋果公司委托北京英特普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義烏這一商標事務所遂收到了國家商標注冊局通過電子郵件轉發的異議材料。 律師:義烏商人申請合法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認為,義烏商人的做法合法,不構成商標侵權。蘋果公司可能借此次訴訟通過馳名商標認證,但由于此前一些公司以虛假訴訟的方式認證馳名商標,國家已弱化馳名商標的認證。因此,蘋果公司得到馳名商標認證的可能性不大。 有分析認為,若蘋果公司在這一商標搶注事件上如愿,則之前吵得沸沸揚揚的中國內地ipad商標歸屬權事件也會受到影響。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去年 12月聲稱中國內地的“IPAD”商標權不屬于蘋果公司,并在全國多個地方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對蘋果侵犯“IPAD”商標權的行為進行查處,蘋果iPad 因此一度面臨著“下架”風險。新聞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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