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被告兜售假綠箭遭刑罰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2月27日 查看次數:1265
小小一片口香糖,竟讓兄弟倆在人生路上狠狠地“絆了一跤”:從2010年6月起,來自東北的宋輝、宋平冒充箭牌糖果(中國)有限公司(下稱箭牌公司)的工作人員,先后在北京、上海兜售9萬多元的假“綠箭”和假“益達”口香糖,總量多達8萬余片。記者近日獲悉,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1年,并分別處罰金4萬元和3萬元。 2011年5月17日,宋輝、宋平來到浦東新區惠南鎮經營小商品的商鋪推銷“綠箭”和“益達”口香糖,稱公司正在搞活動,買一箱“綠箭”送一把傘,買兩箱送一桶油,且推銷價格也與平時相同。店主于是花2476元買下2箱“綠箭”,隨后他拿到了“贈品”2把太陽傘。兩名年輕人隨后以“到車上把食用油拿給他”為借口走開,整個過程不到10分鐘。店主隱約覺得有些不對勁,他拆開1箱“綠箭”,果然發現上當,“因為包裝箱內沒有蠟,而之前買的綠箭口香糖箱子里是留有蠟的。”店主找警方報案時發現,原來不止自己上當,同一市場內的一位買家買得更多,她家的店里一口氣買了3箱“綠箭”和6箱“益達”,花費5442元。據警方核實,宋輝、宋平兄弟總共賣給29家商戶4190盒假“綠箭”,72盒假“益達”,銷售金額合計9萬多元。買家報警后,5月23日,兄弟倆被抓獲歸案,警方在兩人住處查獲價值1.5萬余元的冒牌口香糖。 案發后,經公安機關委托,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涉案的“綠箭”及“益達”口香糖進行了抽檢,結果顯示:送檢樣品的12項指標均符合技術要求,也未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等細菌。不過報告同時指出,即便如此,也不代表這些假“綠箭”、假“益達”未經檢驗的項目或者功能符合食品要求。在法庭上,辯護人提出兩人主觀惡性不高、銷售金額不多、獲利不高,建議判處緩刑。公訴人于是問宋輝、宋平,“是否知道賣的是假貨?”兩人回答,“一開始不知道,后來知道了。”公訴人接著問,“是否意識到假冒食品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兩人稱“不清楚”。公訴人于是問,“如果你們自己吃到假冒偽劣食品,會不會擔心?”兄弟倆頓時沉默無語。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輝、宋平以營利為目的,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未經商標權人許可,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額較大,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發后,其家屬主動退繳3萬元,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考慮;兩名被告人自愿認罪,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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