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頂因商標管理漏洞被起訴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9月06日 查看次數:1050
9月5日,記者從北京一家律所獲悉,近期負面新聞纏身的ST金頂(600678.SH)因為商標管理漏洞,被當地一家水泥公司三星堆公司起訴,索賠600萬元。這對于正在經歷破產重組的ST金頂不是一個小數目。 據悉,三星堆公司方面律師認為,ST金頂由于自身的管理問題,與原控股子公司成都公司對商標權問題存在糾紛,導致該公司無法繼續履行與創程公司的水泥生產委托合同,向ST金頂索賠600萬元。 記者獲得的材料顯示,2011年9月,ST金頂原子公司成都公司與創程公司達成了生產、銷售“峨眉山牌”商標水泥的協定。但因成都公司現有設備無法正常生產,而三星堆公司具備水泥生產能力,于是,成都公司和創程公司找到三星堆公司洽談委托生產。 之后,三星堆公司與成都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簽署了《水泥生產委托合同》,約定三星堆公司接受成都公司委托,生產不同等級的袋裝水泥十萬噸。隨后三星堆公司又與創程公司又簽署了《銷售合同》,直接將受托生產的水泥銷售給創程公司,并由創程公司自行到三星堆公司處提貨。 不料意外的是,隨后ST金頂卻認為成都公司無權使用“峨眉山牌”商標,要求三星堆公司停止生產。與此同時,四川省工商局以涉嫌侵犯“峨眉山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對三星堆公司進行了立案調查,并以“峨眉山牌”商標持有人ST金頂未許可成都公司使用其商標為由,決定對三星堆公司處以500多萬元罰款。 三星堆公司表示,自己曾向成都公司問詢,成都公司向三星堆公司發送了《關于委托生產、銷售“峨眉山牌商標”產品合法性的回復函》,稱ST金頂系成都公司的控股股東,“峨眉山牌”商標1991年已作價投入成都公司,成都公司完全有權利使用并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標。 面對ST金頂和成都公司為商標權問題各執一詞,三星堆公司認為自己無辜受罰,只好將成都公司和ST金頂均送上了法庭。 ST金頂和成都公司對于“峨眉山牌”商標問題顯然沒有理清。 ““峨眉山牌“目前是四川省著名商標,是ST金頂生產經營仰仗的主要品牌,可以說是ST金頂最重要的無形資產之一。如果成都公司提起訴訟爭奪該商標,將對ST金頂的破產重組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新聞來源:證券市場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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