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可單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 煙臺藥店無一申請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3年03月28日 查看次數:985
水母網3月28日訊 從今年起,藥店可以單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了。這樣做,可以避免他人將藥店字號搶注為商標,也可以打造自己的藥品銷售品牌。然而,記者從工商部門及商標事務所了解 到,正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的煙臺藥店幾乎沒有。
鮮有藥店單獨申請服務商標
“現在藥店已經成為國內零售業中首批放開商標注冊的項目。”芝罘工商分局商廣科的劉科長表示,這對于煙臺眾多藥店、藥房來說是一件大好事。這項利好的背景是,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布了《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標分類》(第十版),從今年起在第35類商品中增加“藥用、獸醫用、衛生用制劑和醫療用品的零售或批發服務”項目。
對于“單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煙臺海豐商標事務所所長李用海解釋說,“并不是說今年開始藥店才能申請注冊商標,以前也可以,只是申請的類別不同,保護的對象也不同。”
藥店屬于零售業,以前要申請商標,或是單獨給藥品申請商標,或是在第3503類“替他人推銷”服務上注冊商標,不納入醫藥類零售或批發服務的保護范圍。根據新規,今后在“35”類別下又增加了“3509”項,藥店便可以單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了。
今年的一季度已經接近尾聲了,煙臺有多少藥店正在申請銷售類服務商標呢?“幾乎沒有,連咨詢這項業務的電話也非常少。”一些商標事務所的負責人表示。
藥店經營者缺乏商標品牌意識
據芝罘工商分局統計,目前僅在芝罘區范圍內,就有藥店、藥房137家。這么多藥店為何無一申請呢?
“我個人分析,可能是很多藥店不愿意去重復商標申請這項工作,畢竟它需要一個比較長的過程。”煙臺嘉誠商標事務所的工作人員董霞告訴記者。目前芝罘區的藥店并非全部沒有商標,有一部分藥店早就申請了藥品類商標和“3503”類服務商標,這些藥店認為,已經有商標了,可以達到保護的目的了,不需要重新再申請一個。“打個比方,如果‘某某藥號’要重新申請一個銷售類服務商標,那么這件商標從申請到批準下來,起碼要花一年以上的時間。所以有的藥店可能因為時間問題而放棄了重新申請商標。”董霞說。
還有的藥店則是受自身規模、實力所限,暫時不考慮申請商標。煙臺一家藥品連鎖超市的部門負責人向記者坦言,“我們現在經營范圍僅限于煙臺,或者說主要是在芝罘區。老板覺得知名度已經可以了,沒打算向外發展。去年工商局也找過我們幾次,督促我們盡快申請商標,但一直沒動靜。”連鎖超市尚且如此,街頭隨處可見的小藥店、藥房,更不會想到要靠商標來打造自身的品牌了。
“申請注冊商標絕不光是錢的問題。規模再小,不可能連1000多塊商標注冊費拿不出來,還是經營者的商標意識、品牌意識問題。”董霞說。
單獨申請服務商標可避免遭遇侵權
“商標對于企業來說,一是打造自身的品牌;二是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防止他人侵權。”李用海介紹說,煙臺眾多藥店可能沒有意識到,等到被他人侵權了,再想申請商標難度可就要翻上好幾番了。
據了解,煙臺不少藥店申請的商標屬于藥品商標,像電視廣告里常見的“白加黑”之類的。工商部門提醒藥店經營者,應抓緊進行商標注冊工作,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
舉個例子,市民王先生辦了一家“小王大藥房”,藥房里賣的藥品種類太多了,挨個去申請藥品商標不可能,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把“小王”這個牌子打出來。如果王先生不把商標申請下來,另一家藥店搶先申請注冊“小王”商標,隨即出現的局面是:企業字號和商標發生了沖突。目前,對商標的保護力度要大于對企業字號的保護。最終的結果是,王先生的藥店很可能無法再叫“小王大藥房”了,必須要改名,因為侵犯了他人的商標權。
“當然,遇到這種情況,藥店經營者也可以提出注冊同樣的商標。但商標申請遵循一個‘申請在先’的原則,想把他人先申請的商標撤銷難度非常大。真的出現那種情況,連自己的店名都要被迫改名,還談什么去打造自己的品牌?”李用海說 來源: 水母網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