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與外觀設計專利權有哪些區別?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2月09日 查看次數:1505
從法律保護的角度來看,外觀設計與商標雖同屬知識產權的范疇,但是它們分屬專利法和商標法的保護,兩者的主要區別是: 二者有形載體不同。 外觀設計和注冊商標雖然都是法律授予權力所有人或持有人的無形財產權,但作為這些無形財產權的有形載體是不同的。 作為載體的外觀設計必須是固定形狀的產品,并能直接體現它的價值和使用價值,而注冊商標則是文字、圖形或者其結合形成的商品標識,其載體是商品。 保護內容不同。 外觀設計專利是直接保護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它們的組合物,專利權人享有對該產品的制造、銷售、出口權。注冊商標則是通過保護商標專用權來維護商品生產者或者經銷者的信譽及其商品質量,并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祈禱廣告宣傳,開辟市場,促進對外貿易,引起消費的功能。 對新穎性的要求不同。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新穎性是外觀設計被授予專利權的一個基本條件;而核準注冊的商標只要在申請日前同他人在同一類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已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即可,未經注冊的商標不論其何時開始使用不影響注冊商標的審查和核準。 二者的保護期限不同。 p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期限屆滿時權利人不申請續展,保護期屆滿或專利權失效,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新聞來源:法律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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