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更爐” “五更雞”因商標起紛爭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10日 查看次數:1275
熏雞,作為山東聊城的特產、 名吃,在當地可謂家喻戶曉。 在聊城大小商場和超市中,有五更爐和五更雞等熏雞的品牌。春節前到了熏雞銷售的旺季,其中一只雞--五更雞卻不見了蹤影。原來兩只雞因為商標問題起了紛爭。“五更爐”告贏“五更雞” 3月5日,高唐山東藍山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山集團”)的侯典銳向本報反映,春節前正是肉食品加工行業一年中的銷售旺季,藍山集團的“五更雞”生產車間開足馬力,備戰春節。1月31日上午,“五更雞”商標持有人侯典銳,突然收到了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兩份民事裁定書。這兩份民事裁定書上寫道,“五更爐”的東家山東愛迪西——鳳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祥食品”)以侯典銳及其所在的藍山集團侵犯商標專用權為由,請求法院查封侯典銳及藍山集團30萬元財產作為訴前財產保全。 據了解,鳳祥食品于2003年申請注冊了“五更爐”商標,而侯典銳2006年以自然人的身份申請注冊了“五更雞”商標。鳳祥食品認為,“五更雞”商標與其先注冊的“五更爐”商標近似,容易引起消費者混淆和誤認,于2007年8月22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商評委”)提出撤銷“五更雞”商標注冊的申請。去年11月30日,“五更雞”商標被國家商評委裁定撤銷。鳳祥食品以“五更雞”已屬無效商標為由,向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藍山集團停止生產和銷售“五更雞”。 侯典銳回憶說,法院的裁定書支持了對方的請求,藍山集團只得停止生產熏雞,所有在售的“五更雞”也全部下架。“沒想到時隔一周多,2月8日又收到了法院解除禁止的民事裁定書。”法院在裁定書中表示,鳳祥食品沒有在2月12日前提起訴訟,因此查封裁定自動解除。這一周正值春節購物的高峰期,市民走親訪友買的特產熏雞,幾乎全部都是“五更爐”。 紛爭背后: 是否惡意“傍名牌”? 侯典銳懷疑說,這是“ 五 更爐”的預謀,目的是在春節前抬高銷量。鳳祥集團新聞室負責人李殿斌稱,“五更雞”本就是借了“五更爐”的知名度在自抬身價,在獲取不正當利益。李殿斌告訴記者,鳳祥“五更爐”熏雞連續兩屆被評為“山東名小吃”,侯典銳曾在該集團的大豐公司和乳業營銷中心就職,在明知“五更爐”熏雞銷量不錯的情況下,復制模仿注冊了“五更雞”商標,就是為了搭便車、抬高知名度,屬惡意注冊。侯典銳對這種說法卻予以否認,“我在他們公司的時候一直從事營銷工作,并未接觸熏雞制作技術,注冊‘五更雞’商標純屬偶然。”侯典銳說,自己2002年進入鳳祥集團,從事的都是飼料和乳業的銷售工作。其間看到唐代著名書法家顏真卿的“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讀書時”,并得知其中典故(人們為紀念顏真卿才壘起泥爐,以果木為柴,升起紅彤彤的炭火,制作香薰“五更雞”),于是就在2004年3月份申請了商標注冊。 &遞交商標申請后,同年10月份,侯典銳離開了鳳祥,之后從事多項其他工作。侯典銳說,2006年5月,得知商標申請成功后,自己才決定做回老本行。第二年,侯典銳將“五更雞”商標使用權許可給藍山集團,自己在該集團主要負責銷售。經過一番開拓,“五更雞”的銷量增加很快。既便如此,和“五更爐”的銷量還是差很遠。“他們是大象,我是螞蟻。”侯典銳說,但他同時稱:“在維護自身權益上,我們是平等的。” 提起訴訟: 個人狀告國家商評委 對于侯典銳的維護權益,鳳祥集團并不擔心。鳳祥集團向記者提供了國家商評委《關于第3938326號“五更雞 WU GENG JI”商標爭議裁定書》的復印件,上面寫明:“五更雞”商標之所以被裁定取消,主要是因為后面的“雞”字在商品名稱上顯著性較弱,“五更”是該商標呼叫和識別的主體。而“五更爐”的“爐”字同前者的“雞”字一樣不是該商標的主題,因此認定“五更”才是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而兩者顯著識別部分相同,指定使用的商品類似,且均處于山東陽谷境內。據此,國家商評委認為,兩個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類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將“五更雞”予以撤銷。 對于這種裁定,侯典銳表示不服。他告訴記者,自己和藍山集團已對國家商評委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撤銷該爭議裁定書并重新作出裁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近期將開庭審理。 侯典銳認為,他注冊的第3938326號“五更雞WUGENGJI”和“五更爐”具有顯著區別,沒有構成近似商標,“五更爐”商標注冊的是商品分類表第29類商品的:肉、油炸丸子、火腿、香腸等十類商品,而“五更雞”只注冊了第29類商品的“死家禽”一類商品,商品類別相似,但注冊的商品種類和范圍卻不相同。 在國家商標網,侯典銳查到10種含有“五更”一詞的商標,如“五更星”、“五更熏”等。“‘五更’是一個公共領域代表時間的詞語,該詞語不具有專屬性,不應屬于誰獨有。”侯典銳說,雖然“五更雞”的注冊地在陽谷,但生產地卻在高唐,同“五更爐”也不屬同一范圍。 李殿斌不同意侯典銳的說法,他稱:“我的家人也買到過‘五更雞’,還打電話問我,哪個是我們廠生產的?”他認為,商場里同時擺放著“五更爐”和“五更雞”,外包裝很相似,消費者不仔細看,很容易將兩者混淆。他認為,國家商評委之前的判定無可置疑。新聞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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