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oneer”商標被假冒 作案者獲刑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18日 查看次數:1486
記者今天(3月17日)從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對東莞市音博電子有限公司及其經理徐濤生產假冒先鋒牌注冊商標揚聲器一案作出了終審裁定,東莞市音博電子有限公司被判處罰金人民幣150000元,徐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東莞市音博電子有限公司是從事來料加工生產多媒體揚聲器的公司, 2009年3月,音博公司法人代表羅某華(另案處理)接到一份生產“Pioneer”(先鋒)商標的揚聲器的訂單,在未取得合法授權和許可的情況下,遂指使負責生產事務的經理徐濤安排工人大量生產標有“Pioneer”商標的揚聲器。2009年5月8日,東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分局在接獲有關舉報后,對音博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已生產假冒“Pioneer”牌揚聲器600個(價值人民幣197790元)。 法院認為,東莞市音博電子有限公司、徐濤無視國法,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依法應予懲處。 “Pioneer”是日本先鋒公司的商標,該商標在全球享有很高的知名度,產品銷售遍及世界各地。在中國,“Pioneer”商標的揚聲器同樣深受消費者的青睞。東莞市音博電子有限公司及徐濤假冒世界著名品牌,損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商譽,造成了商標權利人間接的經濟損失,社會危害性大。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新聞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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