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黑衣壯”險被搶注商標 市民提異議后得保護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2月16日 查看次數:1242
黑衣壯是廣西壯族的一個支系,黑衣壯人民世代以來以“黑”作為穿著和民族的標記,并形成了“以黑為美”的獨特民族服飾文化。可是,這一屬于千百萬黑衣壯人民共同創造并擁有的品牌竟被人搶注商標,試圖據為己有。萬幸的是南寧一名知情的周姓市民路見不平,對該搶注商標及時提出異議。近日,國家商標局裁定第4382380號“黑衣壯”商標不予核準注冊,成功阻止了這起惡意商標搶注事件。 黑衣壯被人搶注商標 廣西黑衣壯自稱為 “敏”,亦稱“布壯”,現多數聚居在那坡縣境內生態環境脆弱的大石山區,以農耕為生。黑衣壯傳統文化中最直觀的就是他們的服裝和佩飾。黑衣壯以黑為美,穿著實用,款式大方樸素美觀。黑衣壯民族熱情好客,古樸,善良,浪漫。若有貴客前來拜訪,在大山里,古老的干欄式房屋前,黑衣壯人穿著傳統服飾,捧著自腌的臘肉、五色糯米飯,端著自釀的玉米酒,唱著古老的山歌歡迎遠道而來的客人。近年來,黑衣壯的民歌和具有獨特魅力的民族習俗通過中國—東盟博覽會走向世界,讓中外客人深深陶醉其中。 正是黑衣壯的獨特魅力吸引了北海一名韋姓市民的注意。2004年11月26日,他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黑衣壯”商標,服務項目是:學校(教育);組織表演(演出);電視文娛節目;公共游樂場等。這意味著,一旦注冊成功,今后,包括黑衣壯人自己只要打著“黑衣壯”的招牌搞演出、表演,都得先問問韋先生,否則就是侵權。 熱心市民提出異議 2008年5月6日,“黑衣壯”商標經國家商標局初步審定刊登在第1118期《商標公告》上。如果在法定期限內無人提出異議,“黑衣壯”商標將為個人合法所有。 一石激起千層浪。“黑衣壯屬于全體黑衣壯人民所有,怎么可以被個人私自占有謀利呢?”對黑衣壯文化情有獨鐘的周先生路見不平決定憤起攔下“黑衣壯”商標注冊。2008年8月4日,周先生委托廣西商譽商標事務所向國家商標局對刊登在第1118期《商標公告》公告上初步審定第4382380號“黑衣壯”商標提出異議。 周先生認為,“黑衣壯”是我國少數民族中壯族的一個分支,黑衣壯文化是全體黑衣壯人民世世代代所共同創造的。“黑衣壯”這一品牌近年來也被黑衣壯民族聚居所在地廣西那坡縣政府及文化部門為推動民族事業的發展所進行打造宣傳,“黑衣壯”品牌理應屬于全體黑衣壯人民共同所有。 然而被異議人將“黑衣壯”這一民族名稱進行商標注冊,將公共名稱為私利獨占使用,利用其深刻的文化內涵和知名度為個人贏利服務,是惡意掠奪了黑衣壯群眾的共同無形資產,因此,不應將“黑衣壯”作為個人注冊商標。周先生認為韋先生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八款“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規定,應撤銷其注冊申請。 商標局裁定“黑衣壯”不予注冊 經過長達兩年多的商標官司,今年2月,廣西商譽商標事務所正式收到國家商標局的《“黑衣壯”商標異議裁定書》。 經審理,商標局認為,被異議商標“黑衣壯”又稱為布壯,是壯族的十二個分支之一,用其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易誤導公眾并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三十三條規定,裁定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成立,第4382380號“黑衣壯”商標不予核準注冊。新聞來源:南寧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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