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士邦”三年未使用被撤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02日 查看次數:1436
所有人為浙江占士邦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占士邦公司)的第991154號“007詹士邦及圖”注冊商標,被他人以連續3年未使用為由,在2004年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起撤銷申請。歷經多級行政與司法程序后,2月2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就該商標行政案作出終審判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就“007詹士邦及圖”注冊商標作出的撤銷決定獲支持。 據記者了解,第991154號商標于1995年9月25日申請注冊,申請類別為第25類服裝等商品。2004年7月15日,丹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公司)以該標連續3年停止使用為由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未獲支持。在此后的復審程序中,商評委于2009年3月做出決定,對該商標予以撤銷。占士邦公司不服該決定,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占士邦公司在受讓取得第991154號商標時,該商標已經被提起3年停止使用的撤銷申請。商標原所有人東信公司在復審階段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該商標在2001年7月15日至2004年7月14日期間在第25類服裝等商品上進行了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商業使用。由此,商評委原復審決定被一審維持。 接到一審判決后,占士邦公司表示不服,遂提起上訴。北京高院日前終審判決駁回占士邦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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