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商標異議案勝訴 Kevin Kelly商標異議案摘記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03日 查看次數:1419
在法國著名時裝及奢侈品鼻祖、服裝界的時尚風向標,法國愛馬仕公司面前,成立于1994年的北京依文服裝服飾有限公司這家服裝業的后起之秀只能算是小字輩。2010一起澳門商標異議案卻將兩者聯系在一起,展開一場象蟻之戰,為各自的商標權博弈。 2010年5月,北京依文公司委托第一位在內地成為執業律師的澳門居民王愛民律師代理其在澳門申請注冊“KevinKelly”商標的相關事宜。初審公告刊出后,在法定的異議期內,法國愛馬仕公司委托澳門知名知識產權律師對該商標注冊申請提出異議——據記載,摩洛哥王妃GRACEKELLY在懷孕期間出席公眾活動時,曾用法國愛馬仕公司一款鱷魚皮的手袋有意掩飾微隆的腹部,這個形象上了《LIFE》雜志的封面,后來法國愛馬仕公司索性用“KELLY”命名這個手袋,做品牌推廣,GRACEKELLY帶動了“KELLYBAG”的熱賣,她的幾乎從不離手的白絲手套,以及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包袋,都曾經是那個時代的經典標志并影響至今。 對方代理律師提出異議意見稱“KELLY”為馳名商標,北京依文公司的“KevinKelly”與其近似,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要求澳門經濟局知識產權廳依法不予注冊“KevinKelly”商標。 王愛民律師曾在澳門大學攻讀澳門法律,對于澳門法律,特別是澳門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相當熟悉。收到異議書后,其詳細研究了對方的異議理由,并從北京依文公司“KevinKelly”商標的設計理念、社會各界對“KevinKelly”商標的評價、消費者對“KevinKelly”品牌的認同、判斷商標構成近似的理由以及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等諸多方面入手,撰寫了長達2.2萬元字的答辯書。 然而,對方代理律師卻轉而從程序上入手,欲否定王愛民律師在該案中的代理人資格,其目的相當明確:如果否定了王愛民律師在該案中的代理人資格,則前期王愛民律師已完成的答辯無論理由多么充分,經濟局皆可以不采納;并且,由于存在法定答辯期的限制,北京依文公司將不可能再行答辯。 鑒于此,王愛民律師又從陳述書”的提出在程序上沒有法律依據、代理人資格問題不容續后提出、代理人資格是經濟局依法審查的范疇,不屬對方當事人異議的范圍及對方沒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等幾個方面從程序上給予了對方有力的反駁。 基于王愛民律師實體與程序多方面的充分理由,北京依文公司“KevinKelly”商標已獲澳門經濟局知識產權廳的注冊登記。新聞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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