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集團告贏商評委 溫州企業注冊伊利牌馬桶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數:1530
浙江溫州一水暖經營部向商標局申請注冊“YiLi伊利”商標,用在沖水馬桶、水龍頭等衛生設備上,獲得商評委裁定通過。內蒙古伊利集團隨即提起訴訟。昨天(26日),記者從市一中院獲悉,法院認定該商標容易讓人聯想到不潔物,判決撤銷商評委的裁定。 2000年6月,溫州一家水暖經營部委托商標事務所,向工商總局商標局提起申請,要求在部分衛生設備類商品上注冊“YiLi伊利”商標。記者昨天查詢商標局官網發現,一旦該商標獲得最終通過,水暖經營部將可以生產“YiLi伊利”牌的水管、水龍頭、沖水馬桶、甚至下水管道等10類衛生器械和設備類的商品。 這一申請立即遭到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對,他們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稱他們已在1991年10月申請注冊了“伊利”商標,并已被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但商標局認為,內蒙古伊利賴以知名的商品是冷飲,與水龍頭等商品分屬不同行業,因此消費者不會混淆。內蒙古伊利不服,又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今年5月,商評委作出一樣的裁定結果,并稱溫州水暖經營部申請的“YiLi伊利”商標,典故來自美國的“伊利運河”,不會與內蒙古伊利互相混淆,誤導公眾。 內蒙古伊利隨即把商評委起訴到市一中院,請求撤銷這份裁定。 法院認為,內蒙古伊利是民眾日常生活所需品,在普通消費者中有極高的知名度。美國雖有“伊利湖”和“伊利運河”,但對于中國消費者而言,知道“伊利”牌奶制品的消費者數量會遠遠高于知道美國“伊利運河”的人數,因此商評委的說法不成立。此外,如果把“YiLi伊利”用于水龍頭、馬桶、下水道等商品上,盡管這些商品與乳業沒有關聯,但容易使消費者聯想到不潔物,可能會貶損內蒙古伊利的聲譽。據此法院認定商評委認定事實有誤,判決撤銷該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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