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白兔”成滬著名商標標識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10月25日 查看次數:1229
上海市著名商標標識
上海市著名商標標識由藍色和白色作為基本組成色,并在“白兔”下方標注“上海市著名商標”字樣。文字為漢儀大黑體,圖形標志高寬比為1︰1.27。
早報記者 吳潔瑾
今后,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可得仔細了,外包裝印有藍底白兔標識的才是正宗的上海市著名商標品牌。
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出臺了《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正式公布了“上海市著名商標”的統一標識,其主圖采用了中國有據可考最早使用的商標——北宋劉家針鋪的“白兔”,顯得非常搶眼和有意義。
最新出爐的《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實施細則》確定并正式公布了“上海市著名商標”標識,明確其“由標準圖形和標準色構成,不得隨意變化”。
該標識主圖正中采用了中國有據可考最早使用的商標-北宋劉家針鋪的“白兔”標識,由藍色和白色作為基本組成色,并在“白兔”下方標注“上海市著名商標”字樣。
另外,工商部門還對“上海市著名商標”標志的標準色號、比例、字體、字號等要素作出了詳細規定。這也意味著今后消費者在購買獲得上海市著名商標的商品時,只需認準該“白兔”標識即可。
據記載,北宋年間,濟南劉家針鋪“白兔”細針商標問世,成為我國至今發現的使用最早、圖形最為完整的早期商標。這塊加附了商標“白兔”圖形的印版,現今保存在中國歷史博物館。
之前,《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是上海第一個關于上海市著名商標的法律。
《辦法》規定,以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請企業名稱登記,屬同行業的,工商部門不予核準;屬不同行業,但足以引起公眾誤認,并可能對著名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工商部門不予核準。擅自使用“上海市著名商標”字樣、標志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可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截至2011年底,上海市著名商標總量達到917件,同年上海共有18件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上海的馳名商標總量達到114件。
來源: 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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