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寶”脫困“大西洋”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11月09日 查看次數:1578
飲料行業兩知名企業就“蘋果西打”能否作為產品名稱使用而產生商標侵權糾紛。我國臺灣飲料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西洋公司)以其在先注冊的“打西菓蘋”、“蘋菓西打”商標作為權利依據,于2010年7月將廣東健力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健力寶集團)訴至法庭,認為后者生產的“蘋果西打”飲料商品涉嫌侵犯其商標專用權。此案日前經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之后塵埃落定。根據終審判決,“健力寶”最終得以脫困“大西洋”。 據介紹,健力寶集團自2007年起在大陸市場推出一款以“蘋果西打”為名稱飲料產品,該產品外包裝上標注“蘋果西打”文字及蘋果造型圖案。2010年7月,大西洋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健力寶集團該系列產品所用標識對其在先注冊的“打西菓蘋”、“蘋菓西打”等商標構成侵犯,索賠50萬元。 針對侵權指控,健力寶集團辯稱“西打”、“蘋果”均系飲料商品通用名稱,其在飲料產品上使用“蘋果西打”文字及圖標識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誤認。同時,該公司認為,“健力寶”是馳名商標,為大陸消費者熟知,而大西洋公司的相關產品在大陸市場無知名度,因此涉案商品不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 今年3月,一審法院經審理后支持了健力寶集團的抗辯理由,判決駁回大西洋公司的訴訟請求。大西洋公司隨即提出上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經審理認為,大西洋公司“打西菓蘋”、“蘋菓西打”等注冊商標商品未在大陸市場銷售,同時該公司亦未提交用以證明“蘋菓西打”等商標已在大陸享有較高知名度的證據材料,綜合比對雙方相關商品的銷售區域、產品知名度后,并不能證明健力寶集團有攀附大西洋公司商標商譽的故意,并且相關商品來源亦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據此,法院終審判決被上訴人未對上訴人構成商標侵權,對大西洋公司上訴請求予以駁回。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