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麥當勞 不容“W”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12月09日 查看次數(shù):1135
因認為商評委通過的配有紅底黃字的“W”標志以及“萬德福WONDERFUL”商標,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麥當勞公司將商評委告上法庭。8日,記者獲悉,北京市一中院判決維持商評委做出的涉案裁定。 2001年11月,韓頤和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飄揚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在餐館等多個服務項目上,注冊“萬德福WONDERFUL及圖”商標(以下簡稱W商標)。 麥當勞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交了商標異議書,以W商標與麥當勞的“金色拱門圖形”(以下簡稱M商標)系列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極易造成消費者混淆為由,要求商標局撤銷W商標。在商標異議被駁回后,麥當勞公司又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提出了復議。后商評委裁定,撤銷了W商標在餐館、咖啡館、飯店、酒吧等項目上的注冊,維持了在其他項目上的注冊。 麥當勞公司不服,將商評委告到法院。法院認為,W商標指定使用的非貿(mào)易業(yè)務的專業(yè)咨詢等服務與M商標核定使用的餐館等服務,在服務的目的、內(nèi)容、方式、對象等方面差別較大,據(jù)此,法院判決維持了商評委做出的涉案裁定。新聞來源:北晨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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