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藏“葵花”茅臺被回收煙酒的人忽悠老人低價賣出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1月10日 查看次數:1478
“‘葵花牌’茅臺酒因屬特殊時期生產,產量稀少,非常珍貴。而我父親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家中的兩瓶‘葵花牌’茅臺以1600元的低價賣了。”提起痛失名酒一事,大連市民汪先生懊悔不已。 據汪先生介紹,六年前,他去日本一家酒館喝酒時,偶然看到酒柜里擺放著3瓶“葵花”牌茅臺酒。汪先生隱約覺得該酒年數不小,當即便花3萬日元將3瓶酒全部買下,隨后帶回大連。“去年,我孩子“過百日”時,我將一瓶外包裝有些破損的茅臺打開,沒想到,酒剛一被打開,滿屋飄香,喝過的人無不稱贊。”汪先生說。 今年8月,汪先生的父親在中山公園附近遇到兩名回收煙酒的外地人,對方看到兩瓶“葵花”牌茅臺酒后表示需要找明白人驗,可以先支付1500元,如果該酒確實值錢,日后再加價,若不值錢則把酒退回來。沒過幾天,兩人便找到老人說,其中的一瓶已基本揮發,只值100元,而另外一瓶值1500元,兩瓶共計1600元。今年十一,汪先生從日本歸來,無意中得知老父竟將兩瓶“葵花”牌茅臺酒以1600元賣出,頓感懊悔不已。“我查過資料,2004年,一瓶有茅臺集團高層領導簽名的葵花牌茅臺酒曾拍出10萬元天價,普通‘葵花’即便未有如此天價,也并非酒販給出的價格。”汪先生表示,剩下的這兩瓶茅臺酒包裝尚好,其中一瓶更是幾乎未有破損,根本不存在酒商聲稱的全部揮發問題。“最近,我佯裝家中有名酒欲出售,又與那兩名收酒商聯系。聊天時,對方稱那兩瓶‘葵花’牌茅臺酒確為真品,剩下的一瓶已經以4000元的價格賣與他人。”汪先生對這段談話進行了錄像。 兩瓶珍貴茅臺酒到底能否追回?昨日(9日),記者咨詢了遼寧槐城律師事務所的閆建業律師。閆律師表示,汪先生的父親對于該酒價值并不知情,屬于因重大誤解達成的交易,汪先生可以要求酒販退酒或索賠。不過,因為收酒販家在外地,執行起來恐怕很難。(記者 寧遠) 【小鏈接】 1954年后,茅臺酒分為內銷和外銷兩種商標。內銷為“金輪牌”(又名“工農牌”),外銷為“飛仙牌”。“文革”時期曾一度改為“葵花牌”,并將其中貴州的“貴”字設為繁體。1973年4月29日,中國糧油進出口總公司下文通知,將外銷“葵花牌”恢復成“飛天牌”。恢復“飛天牌”商標后,約有25萬張印成未付使用而封存的“葵花牌”標簽,于1978年經上級批準用于內銷茅臺酒上。“葵花牌”牌茅臺“文革”后停產,存世量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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