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評蘋果商標案:不守中國法律將付出代價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7月04日 查看次數:1036
據美國《圣荷西水星報》7月2日報道,美國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公司長達兩年的iPad商標案于近日達成和解。此案終以蘋果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的“了斷費”而畫上句號。 對此,美國專家指出,這個賠償數額比原先要求的要少很多,表面上看蘋果公司取得了勝利。但是,這一案件也傳遞出一個信息:如果跨國公司在中國做生意沒有按照法律行事,以后還會面臨更多的法律沖突。 計算機與通信業的高級顧問馬修 舒勒斯(Matthew Schruers)說,近年來,新型專利在中國不斷涌現,這意味著越來越多的技術公司在中國面臨著更多的司法挑戰。 舒勒斯說:“我們可以預見以后還會發生關于食物的法律訴訟,正如同我們現在美國發生的智能手機戰一般。”舒勒斯稱,蘋果與唯冠的這場官司受到了中美兩國人民的密切關注。“我不知道人們能否從這場官司中吸取一個清晰的教訓。這都取決于你如何闡釋一些潛在的因素。” 圣塔克拉拉大學國際商業交易和技術授權法律專家安娜(Anna Han)表示,這一案件中可以得出一個終極教訓,即跨國公司需要確認在中國市場所使用的商標需在中國有關單位注冊。 據報道,蘋果公司之前在與唯冠公司商標轉讓交易時并沒有以亮出真實身份,而是暗度陳倉,由其注冊的英國IP子公司以3.5萬英鎊購得原屬唯冠的iPad商標權。因此引發了雙方之間的iPad商標權爭奪案。而美國分析人士指出,蘋果原先的做法確實是為了逃避高額費用,這也是跨國公司普遍的一個做法。 安娜指出:“如果當初按規則行事的話,蘋果最多不過花1萬美元就可解決此事。”她又強調說:“當然,與中國整體的商業潛力相比,蘋果以賠償6000萬美元結案也算是‘便宜了事’。” 另外,還有專家稱,相對于蘋果登頂全球的市值,6000萬美元的賠償金對蘋果來說“不值一談”。紐約投資銀行尼達姆公司的分析師查爾斯沃爾夫表示:“這就是在中國做生意的代價。蘋果還是做了筆好生意。”新聞來源:環球網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