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匹狼”青島集中維權 近60家小超市被要求賠償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05日 查看次數:1114
家住嶗山區的蓋女士下崗在家,經營著一家小超市,讓她沒想到的是,自己會接到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原告是大名鼎鼎的“七匹狼”。原來,她售賣的一些帶有狼圖案的襪子和腰帶,涉嫌侵犯“七匹狼”的商標權,被對方起訴索賠2萬元。12月4日,市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雙方爭議焦點是這兩個狼圖案是否相似。據悉,“七匹狼”自9月份以來,共起訴了近60家像蓋女士這樣的商超。
知名大公司起訴小超市
12月4日是第十二個全國法制宣傳日。當天,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展了“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及普通群眾代表30余人,現場旁聽一起典型知識產權案件的庭審過程。
當天上午審理的案件原告是福建七匹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是經營小超市的個體商戶蓋女士。原告的代理律師楊乃欽提出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萬元;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公開消除影響。
“被告只是一個下崗女工,靠經營小超市為生,她并不懂商標侵權,而且被告所售賣的襪子和腰帶上的商標,與原告的商標有很大區別。”蓋女士的代理律師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并不認可,雙方的爭辯就此展開。
商標是否相似是爭議焦點
“這是我們從被告超市中購買的兩雙襪子和一條腰帶,一共才花了32元錢。”在法庭調查階段,楊乃欽現場拿出襪子和腰帶當作證據,以證明蓋女士涉嫌商標侵權。“這上面印有奔狼圖形,甚至英文字樣都與本公司所生產產品的正規商標極其相似,涉嫌商標侵權。這些腰帶、襪子做工粗糙、質量低劣,嚴重影響了原告的產品形象,給原告造成損失。”
對于這一說法,蓋女士及其代理律師都不能接受。“原告持有的商標在腰帶類產品中并非馳名商標,被控侵權的襪子和腰帶上并沒用中文標注"七匹狼",且商標圖案也不同于原告持有的商標圖案。”蓋女士的代理律師認為,原告是惡意訴訟,借“維權”的名義攫取商業利益。
“我接到法院的傳票以后感覺很莫名其妙,而且也很害怕。”蓋女士在法庭上稱,她所賣的襪子和腰帶都是從市場上批發來的,襪子每雙3元錢進的,賣3.5元;腰帶是20元進的,賣25元。“我就是從中掙幾塊錢而已,卻被對方索賠2萬元,實在是難以接受。”
來源: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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