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蒸蒸日上的游鈴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會攤上商標侵權官司。
游鈴華是友臣(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經過三年時間研發和調研后,他于2011年底推出了一種全新的食品:金絲肉松餅。金絲肉松餅由優質肉松和面皮經過一定的工藝制作而成,因其主要原料是金絲肉松,故名金絲肉松餅。
從2012年4月起,游鈴華開始大量生產和銷售“友臣”牌金絲肉松餅,在產品內外包裝、廣告宣傳、網頁圖片上均將金絲肉松餅作為產品名稱進行推廣。
由于游鈴華此前已多年生產閩臺傳統餡餅,金絲肉松餅是在傳統餡餅基礎上進行的一次創新和提升,產品推出后迅速受到了消費者的追捧,2013年銷售額激增。不僅如此,許多大型食品企業也紛紛效仿,其中不僅有同處福建的金冠食品、愛鄉親食品、還有上海的光明食品、北京的稻香村等。
“可以說這個行業是我們創造的,在我們推出金絲肉松餅之后,目前已有100多個公司推出了200多個品牌,不過70%多的市場份額是屬于友臣的。”游鈴華說。
為了推動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友臣食品于今年2月12日發布了首個企業標準《金絲肉松餅-Q/FJYC002S-2014》。3月7日,該標準取得福建省衛生廳備案。
就在游鈴華著力推動公司發展的時候,遠在千里之外的一雙眼睛已經盯上了他。
今年2月20日,重慶市榮昌縣居民鄧世華委托律師向友臣食品發來律師函,要求其立即停止在“金絲肉松餅”上使用“金絲”商標并賠償損失;4月8日,鄧世華再次委托律師向廈門市中閩百匯商業有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其停止銷售“友臣牌金絲肉松餅”。
鄧世華是一個經營面粉、谷物制品的個體工商戶,他于2012年11月28日獲得了“金絲”注冊商標專用權,核定使用商品為糕點、包子、面包、花卷、饅頭、大餅、面粉制品、以谷物為主的零食小吃。
在游鈴華考慮怎么應對鄧世華的兩份律師函時,兩個更大的考驗連續襲來。4月14日,福建銳奇律師事務所律師呂盛以鄧世華的名義向淘寶網、天貓網、阿里巴巴等網站投訴,造成“友臣牌金絲肉松餅”商品銷售鏈接被屏蔽或直接刪除;4月15日,呂盛又向廈門市同安區工商局投訴“友臣牌金絲肉松餅”經銷商廈門肯渡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工商局隨后扣押了2024件“友臣牌金絲肉松餅”。
“在隨后一段時間,他們還在湖南、河南、上海分別投訴了經銷商,僅僅一個月時間已經給我們造成了五六百萬元的損失,同時對經銷商隊伍造成了惡劣影響。”游鈴華說。
令人奇怪的是,鄧世華發出一系列律師函后,卻不急于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繞開法院到處投訴的行為,分身說明了投訴者是心虛的。而刻意規避司法審判,大量投訴侵權,屬明顯的濫用商標權。”友臣食品代理律師李偉說。
已經于5月1日施行的新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事實上,早在2002年,葡萄酒行業就曾上演過類似一幕:張裕集團注冊了“解百納”商標,但遭到了中糧、王朝等企業聯合反對,因為“解百納”是一個葡萄酒品種名。直到2011年1月,這場曠日持久的商標戰才畫上句號:商標所有權歸屬張裕集團,但中糧酒業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營王朝葡萄釀酒有限公司及山東威龍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可以無償、無限期使用“解百納”。
4月20日,福建省食品工業協會表示,友臣食品開創了金絲肉松餅行業,經過兩年多的發展,全國已有上百家企業生產銷售各種品牌的“金絲肉松餅”產品,“金絲肉松餅”已經成為以“金絲肉松”為餡料的通用名稱。
“首先,‘友臣牌金絲肉松餅’中的‘金絲’并不是作為商標使用;其次,‘金絲肉松餅’中的‘金絲’是與‘肉松’連用的,是‘金絲肉松餅’的主要原料,因此‘金絲肉松餅’已經是該類商品的通用名稱。所以,全國100多個廠家生產銷售‘金絲肉松餅’的做法屬正當使用,不構成對‘金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害。”李偉說。
為阻止鄧世華四處威脅經銷商的做法,游鈴華決定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以盡快確定“友臣牌金絲肉松餅”不侵權,恢復正常生產銷售。“我們保留追究鄧世華濫用商標權法律責任的權利。”
目前,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友臣食品確認商標不侵權的起訴,預計6月底將開庭審理此案。
來源:和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