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競價排名”助不正當競爭 判賠13萬元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2月29日 查看次數:1454
在百度上搜索“史三八”,通過置頂的鏈接進入的卻是競爭對手的網站。北京史三八醫療美容醫院認為百度助推不正當競爭,將競爭對手和百度起訴至朝陽法院索賠52萬余元。記者28日從北京朝陽區法院獲悉,該案一審判決伊美爾公司與百度時代公司共同賠償史三八醫院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13萬余元。 據介紹,2007年8月,伊美爾美容院與百度時代公司簽訂合同,約定伊美爾公司有償參加“百度競價排名服務”。2009年4月,伊美爾美容院向百度搜索引擎網站提交了關鍵詞“史三八”及其網址。百度競價排名系統自動將該關鍵詞與網站進行了關聯設置。史三八醫療美容醫院隨后將兩者告上法院。 法院經審理認為,史三八美容院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伊美爾美容院擅自將“史三八”作為關鍵詞參加競價排名,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百度時代公司在其搜索引擎網站上公示的“通用條款”中明確約定只有百度時代公司審查通過關鍵詞后方提供服務,而本案中,百度時代公司卻稱其對侵犯一般商標權及字號的情況無能力審查,這與其承諾相悖。因此,百度時代公司主觀上存在過錯,客觀上幫助了伊美爾美容院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與伊美爾美容院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最終判決伊美爾公司、百度時代公司共同賠償北京史三八醫療美容醫院經濟損失10萬元;合理費用31020元。新聞來源:北京日報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