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商標注冊證違法使用也要吃官司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7年06月23日 查看次數:1212
注冊商標成功后,使用者是否就可以隨心所欲?近日,海寧法院審理了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用結果告訴廣大經營者:日常商業活動中,企業或個人若不能規范自己的行為,哪怕拿到商標注冊證,也一樣會遇到麻煩事。 該案中,施某是海寧一名創業的年輕人,在許村家紡城內經營臥室用品,為進一步打響自己的招牌,她為自己所經營的產品和店招注冊了一個商標。然而過程中,施某耍了個小聰明,即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UTI”當中的三個英文字母,作出位置上的細小改動;注冊成功后,施某又在布置門頭時,刻意將注冊商標的圖形又作改動,令該標志與“UTI”極為相似,以此攀附名牌。 然而,該舉動終被上海一家貿易公司的權利人舉報,小施的店被工商部門查處,并作停止侵權行為和罰款處理;今年3月,該權利人又將施某經營的公司告上海寧法院,要求民事賠償10萬元。在海寧法院承辦法官的溝通交流下,施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確實已構成侵權,表示愿意作出合理的賠償;今年6月中旬,在海寧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雙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由被告施某向上海公司賠償4萬元,且承諾今后不再發生上述違法行為。 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商家要注意,像施某這樣自以為注冊相似商標成功后,便在商業經營中大膽使用的行為,最終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得不償失;所以,經營者不能存在僥幸心理,經營重在合法,提升自我良好商譽才是創牌的正途。新聞來源:中華商標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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