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商標困擾恒源祥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1月05日 查看次數:1395
“恒源祥陷商標糾紛遭索賠千萬”事件當事雙方交戰進一步升級。1月4日,恒源祥集團副總陳忠偉作出回應,該事件系起訴方于文清惡意注冊行為所致,公司有權利追回使用權。 以“羊羊羊”聞名的恒源祥集團,如今卻栽在了“羊”商標上。2009年8月份左右,該商標專用人于文清發現,恒源祥集團的一些T恤、襯衣等服裝上印有“羊”商標,而恒源祥集團并未征得他的同意。在將購買的衣服公證后,2009年11月份,于文清將恒源祥集團和銷售商等起訴到北京市二中院,索賠上千萬元。據悉,該案已經被北京市二中院受理。 另一方,恒源祥則指責對方惡意搶注,反訴對方侵犯著作權,并向國家工商總局提起商標異議。 于文清的代理律師、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銘表示,恒源祥集團已將于文清告上江蘇常熟市人民法院,理由是侵犯了恒源祥的著作權。 恒源祥集團在起訴書中稱,該商標早在1997年就由恒源祥完成,并于2002年11月進行了版權登記。也就是說,于文清屬于惡意竊取恒源祥的作品進行商標注冊,侵犯了著作權。對此,恒源祥集團向于文清索賠4000元,并要求賠禮道歉。據悉,該案將于今年1月27日在江蘇常熟市法院開庭。 陳忠偉表示,于文清目前擁有的江蘇常熟市興業龍服飾有限公司,以前曾是恒源祥服飾類產品生產廠家,后因生產恒源祥假冒商標,雙方停止合作。     事件當事雙方的“唇槍舌戰”主要還是圍繞在“惡意注冊”和“侵權”。上海清源律師事務所律師常博告訴記者,目前我國處理商標侵權的案例主要依靠《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商標法》。“現在每年都能遇到十幾起商標侵權事件,比如,假冒商品、商標相似、合同到期繼續使用、不正當競爭等等。” “‘惡意注冊’作為一種以侵犯他人合法權益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注冊行為,是一種不受法律保護的民事行為。如果恒源祥不能在‘惡意注冊’方面取得進展,不能拿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對方‘惡意注冊’,那么確實是構成侵權了。”常博說。新聞來源: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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