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生產(chǎn)”高檔洋酒娛樂場所“撈”了11萬元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biāo)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3月11日 查看次數(shù):1475
擺放在娛樂場所的一些洋酒總是包裝華麗,引人矚目。殊不知,這些所謂的洋酒很有可能就是“本地制造”,虛有其表而已。最近,在浙江省上虞市販賣假洋酒的廣東青年林某,被上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6歲的林某是廣東省汕尾市人,從23歲開始,他就做起了酒類生意。說起芝華士、人頭馬、伏特加和威士忌等洋酒的包裝和口感,林某樣樣在行。2008年,林某到浙江省上虞百官城區(qū)做酒生意,其間,認識了浙江省上虞一家大型娛樂場所的酒類銷售負責(zé)人葛某和王某。 漸漸的,林某發(fā)現(xiàn)洋酒消費在上虞市場很有潛力,一些老板在娛樂場所點洋酒,喝的只是面子,對洋酒的味道根本不內(nèi)行。2008年2月,林某在上虞市百官城區(qū)趙家村附近租了兩間房屋,買來一些仿造的洋酒瓶、商標(biāo)及原料等,雇傭了幾個工人,制造起假洋酒。從2008年2月至9月間,林某“買通”葛某和王某,把制造出來的假酒賣給了上虞這家大型娛樂場所,3人從中獲利。 2008年12月,林某從一個外省的酒商周老板處得知,他那里有不少假洋酒可以提供給自己。于是,從那時起至2009年4月,林某從周老板處購得“杰克丹尼”等品牌的假洋酒,由葛某和王某轉(zhuǎn)賣給他們所在的大型娛樂場所。 2009年11月,浙江省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一次檢查中,在林某的租房內(nèi)發(fā)現(xiàn)大量假洋酒的半成品、成品及空酒瓶。2009年12月26日,已聞風(fēng)逃到江蘇的林某被民警抓獲。經(jīng)查,林某銷售假洋酒非法獲利11萬余元。最近,林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biāo)的商品罪被上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新聞來源:紹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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