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戰山寨勝算不大 《商標法》亟待修改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3月14日 查看次數:1339
“3·15”又快來了,維權打假的消息也跟著多了起來。和往年不同,今年的維權隊伍中多了一位重量級的人物12日,遠在大洋彼岸養傷的姚明發表了一份嚴正聲明,向國內形形色色的“山寨姚明牌”宣戰。不過,盡管姚明家喻戶曉,但他打贏這場維權戰役的可能性卻不大。 “姚明”多得嚇人 俗話說,樹大招風,自從姚明登陸NBA的那一刻起,圍繞在姚明身邊的商業糾紛就沒消停過。現在敢不經授權就大搖大擺用姚明形象做廣告的人少了,但挖空心思打“擦邊球”的人多了。據統計,現在在市場上光籃球、運動鞋、服裝類的產品中,就出現了“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義”、“姚YAO”等花樣繁多的品牌。此外,還有人以“姚明”作為企業字號在境內外成立公司,如“姚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姚明體育用品(國際)有限公司”等等。 面對如此眾多的山寨品牌,就連姚明自己也被嚇了一跳。無奈之下,姚明在12日發表了一篇措辭嚴厲的聲明,他在聲明中稱:“我從未授權給除銳步之外任何其他運動服裝、鞋類企業利用個人肖像進行商業推廣。本人特提醒社會各界,在購買上述產品或參與類似經營活動時應保持高度警惕,以免招致不必要的損失或被追究法律責任。” 小巨人防不勝防 事實上,有著精明商業頭腦的姚明可沒這么傻,早在2006年,“姚之隊”就為他在國內申請注冊了12大類24個商標,覆蓋了衣食住行玩等方方面面。每種大類中都用中文字樣“姚明”和拼音字樣“YAOMING”分別保護起來。可即便如此,姚明的這種“自我保護”行為也顯得微不足道。我國的《商標法》規定所有產品和服務一共分為45個類別,具體的商標種類更是數不勝數。姚明申請的這24個商標只不過是九牛一毛。比如,廣東紫金縣一位姓肖的就在前幾年注冊了“姚明”牌啤酒。這類商標屬于第32類“啤酒、礦泉水、果汁等無酒精飲料類”。姚明已經在該類商標上注冊了部分商標,但偏偏漏掉了啤酒,結果就被人鉆了空子。 這還僅是直接用“姚明”當商標的,如果算上前面說的那些打“擦邊球”的品牌,范圍就更大得沒邊了。比如注冊“姚明正大”品牌的是泉州福建正大集團。對于自己的行為,福建正大集團的銷售經理陳賢寶解釋得入情入理:“我們幾年前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姚明正大’的商標,雖然到現在還沒有批復,但能用這個牌子,經營上也都手續齊全,不會有侵權問題產生。我們使用的僅僅是‘姚明’這兩個漢字,而不包括他的肖像。” 《商標法》亟待修改 2009年奧運會期間,郭晶晶、劉翔、馬琳等奧運冠軍就被多方搶注,博爾特、菲爾普斯等外國明星也未能幸免。打“擦邊球”的商標更是到了令人哭笑不得的地步:“瀉停封”牌止瀉藥、“趙本衫”牌服裝、“流得滑”牌修正液、“沙寶亮”牌喉寶……更為要命的是,根據我國現行的《商標法》,這些商標都可以通過合法手續注冊成功,名人想維權都不可能。 現在,這種現象已經引起了業內人士的高度關注。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著名律師秦希燕就提出了修改《商標法》,保護名人權利的建議。“現行立法沒有明確禁止挖空心思打名人的‘擦邊球’行為,我們應該在《商標法》中增加對名人姓名權的特殊保護條款,即未經名人允許的前提下,不得以名人姓名注冊商標。”不過,就連秦希燕本人也承認,即便《商標法》作出了相關修改,名人維權的道路很難走得通,畢竟由主管機關在審查時直接采取否決措施是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的。新聞來源:每日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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