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ink”商標維權宣判 電腦公司判賠1.2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6月01日 查看次數:1465
近日,廣東東莞市第一法院當庭宣判了一宗侵犯D-link商標的知識產權案,廣東虎門金龍電腦經營部被判賠償1.2萬元,這是東莞市基層法院獲權受理知識產權案以來的首宗案件。今年4月1日起,東莞市第一法院可受理不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爭議金額不滿人民幣200萬元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 首宗知識產權案是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因商標專用權問題,與被告王某樸等13人發生糾紛,該案于4月1日正式在東莞市第一法院提起訴訟。 臺灣友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友訊公司”)是“D-Link”、“友訊”、“D-Link友訊網絡”商標的商標注冊人。2005年1月1日,臺灣友訊公司與友訊電子設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友訊”)簽訂上述3個商標的《商標使用授權書》,上海友訊據此3個商標在中國大陸的合法使用權。隨著偽冒和盜版上述3個商標的商品日多,2009年1月15日,上海友訊開始在中國大陸地區提起商標訴訟。 東莞市第一法院院長陳斯稱,目前東莞電子市場假冒偽劣的現象比較嚴重,主要集中在對電腦軟件、影像制品和品牌商品等3個方面的侵權上。新聞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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