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號”可優先認定著名商標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9月06日 查看次數:1335
10月1日,《濟南市著名商標認定保護辦法》開始施行。根據辦法,著名商標應符合商標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標所指商品的產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等條件,“老字號”企業長期使用的商標等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予以認定。 根據《濟南市著名商標認定保護辦法》,著名商標應符合5方面條件,包括商標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標所指商品的產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商標權屬無爭議且自核準注冊之日起連續2年依法使用;商標所指商品在本市同類商品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譽,為相關公眾所知曉;商標所指商品近3年的產量、銷售額、納稅額、市場占有率等在本市同行業中位居前列;商標所有人建立了完善的商標管理制度,近3年未發生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及其他嚴重違法經營的行為。 辦法提出,對于申請認定的商標具有8類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予以認定。這些情形主要包括,宣傳力度大,受眾廣的商標;在較多國家(地區)注冊或使用的商標;出口量較大的商品使用的商標;“老字號”企業長期使用的商標。同時,高新技術產品、節能減排產品、自主創新產品使用的商標;“守合同、重信用”企業使用的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使用的商標;注冊商標被侵權嚴重,需重點保護的商標,也在優先予以認定范圍之內。 根據辦法,著名商標自認定公告發布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需要續展的,著名商標所有人、使用人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3年。新聞來源: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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