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客”注冊成飲料商標值8000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08月14日 查看次數:1409
近來,關于商標事件的新聞接連不斷,臺風“莫拉克”近日抵達江蘇,浙江,紛紛成為熱門商標注冊對象,近來,在互聯網上又傳出一商標事件:浙江杭州有位名叫葉征潮的人,被商標界譽為“商標教父”,是他最早嗅覺到“播客”的巨大商業價值,讓“播客”搖身一變成為飲料系列、啤酒類的商標,身價已飆升到8000萬元。震驚中國!下面請看獨家解密。
葉征潮成為中國區“播客”飲料商標持有人
據“播客BLOGGER”飲料、啤酒類商標持有人葉征潮透露,他早在2005年1月視頻“播客”剛剛從美國流行到中國,中央一臺早新聞特別報道,網絡上有了比文字博客更為時尚的視頻“播客”將成為網民新寵。互聯網專家還指出:“播客,人人都是張藝謀!互聯網的下一座金礦!” 央視這一報道,馬上觸動葉征潮的“商業神經”,第一時間就把“播客BLOGGER”申請注冊32類茶飲料、果汁、礦泉水、汽水、可樂、啤酒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飲料納入自己的麾下。
經過近三年的耐心等待,“播客BLOGGER”商標經過國家商標局的受理、初審、初審公告、終審公告等復雜的法律程序,日前葉征潮終于成功拿到了商標注冊證,注冊號為:4473732,還中英文保護,老“博客”的英文“BLOGGER”,和新“播客”中文共同成為合法注冊商標。不愧是“商標教父”,申請注冊時就為飲料企業想的非常到位。
為了驗證事情的真實性,我們登錄上國家商標局的官方網站,輸入他的32類“播客BLOGGER”后,果然發現葉征潮注冊的“播客”二字及其英文徽標“BLOGGER”商標已被成功注冊,其商標注冊有效日期顯示為2007年8月28日—2017年8月27日,10年。
商標投資 搶時間拼創意
葉征潮談到商標投資時特別強調,商標注冊是一種創意加眼力的投資行為。搶注商標并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需要精確的市場調 查,而且對未來的流行趨勢,消費者的消費心理都需要有深入的了解,要掌握市場的需求等方方面面。葉征潮堅持稱這是一個文化人加營銷策劃人才能真正干的好的新新行業。比如,2005年超女最火的時候,僅注冊“超級女聲”商標的服裝企業就有400多家,但葉征潮認為這個品牌名稱定位并不好,一般商標審批后證書發放需要等上三到五年,那時的“超級女聲”是否還有火熱的商用價值,這也是商標投資的潛在風險。還有一些社會上的商標投資客,看到別人商標投資掙大錢就跟風投資,把“非典”、臺風名稱“海嘯”拿來搶注食品、服裝等商標,完全是瞎搞。申請時一定要考慮與商品類別的產品特點、企業文化理念、品牌理念、營銷理念等相吻合,千萬不要盲目申請商標。因為,只有與商品文化理念相吻合的商標才能為企業創牌如虎添翼!
想成功搶注最有價值的商標,不但需好創意,更需捷足先登。2005年1月我去注冊“播客”牌飲料、啤酒的時候,在美國“播客”商標已經引起哄搶,美國巨頭公司微軟和蘋果等公司正在爭奪“播客”商標的使用權,開打“播客”商標戰。在中國,當時還沒有多少人知道“播客”是啥玩意。不像現在,“播客”一詞滿天飛!愛播客,愛生活,播客已經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方式。“后舍男生”播客是另類的“演唱家”,新生代的最愛;胡戈播客惡搞《無極》影片而一夜成名;希拉里通過播客成為美國國務卿;門戶網站紛紛開通播客,已成全球網民的“狂歡樂園”。全球首富比爾蓋茨大膽預言:“只要5年,播客顛覆傳統電視臺。”可見,播客瘋火21世紀,完全可打造成網絡時代全球第一品牌——“播客BLOGGER”飲料,有望取代“可口可樂”、“娃哈哈”等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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