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冒用商標,查!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15日 查看次數:1422
14日,河南高寶餐飲有限公司的高先生、寇先生到報社投訴稱:“我公司2004年8月在國家工商總局核準注冊的服務商標‘華豫川’,被河南省平頂山等地多家飯店惡意冒用,嚴重侵犯了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寇先生向記者提供了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勞動路與礦工路交叉口實地拍攝的照片,記者在照片上看到,該市“華豫川酒家”的字號與鄭州的“華豫川酒家”一模一樣。寇先生告訴記者:“我們到這家飯店仔細查看后,發現該店從裝修到服務員服裝,甚至連菜譜、菜名都與我們的一樣。” 記者在“華豫川”商標注冊證上看到,該證注冊于2004年8月28日,注冊有效期10年。 商標注冊人高先生對記者說:“我沒有授權許可任何個人和單位使用‘華豫川’這個注冊商標去開辦飯店,而且這些酒店的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與我們有很大差距。這些飯店惡意冒用我公司的商標,其行為違反了國家《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其行為不但嚴重侵害了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還對市場秩序造成了極壞的影響,誤導了公眾,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3·15馬上要到了,我們想提醒廣大消費者不要上當受騙。” 記者聯系到河南省平頂山“華豫川”的劉經理,她說:“我們是‘華豫川酒店’,與鄭州的‘華豫川’不一回事,我們是自營的。” 記者就此致電河南省工商局商標處王民生處長,王處長表示:“對于惡意冒用他人商標的行為,是我們工商機關打擊的重點,我們一定會嚴厲打擊。” 發稿前記者從河南省平頂山市工商局衛東分局獲悉,該局已受理此案,查處工作正在進行中。新聞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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