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聯”商標案開庭再延期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30日 查看次數:1184
盡管圍繞三聯商社展開的“控股權之爭”早已經結束,“三聯”這塊商標的最終歸屬卻始終無法塵埃落定。29日,因被告三聯集團提出反訴請求,原定于當日開庭的三聯商社中小股東訴公司原大股東三聯集團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一案再度延期。 “不是說好了今天開庭的嗎?怎么又延期了?”29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匆匆趕來的三聯商社小股東很是意外。 “確實延期了,原因是被告三聯集團提出了反訴,但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法院出具的正式文件,具體內容我們也不太清楚。”29日下午,本案原告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他同時透露,原告方將追加原告,也就是說,將有更多三聯商社的小股東加入到這場“商標權之爭”中。 事實上,這已不是三聯商標糾紛案首次延期了。記者了解到,該案定于2010年1月29日在省高院開庭審理,但由于三聯集團提出管轄權異議而推遲開庭。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三聯集團的異議上訴,該案也重新定于2011年3月29日在省高院開庭審理。 而這場“三聯”商標之爭的真正導火索還應追溯到三聯商社的大股東“易主”。2008年1月7日,因三聯集團擔保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的銀行貸款3900萬元,中信銀行濟南分行申請拍賣三聯集團持有的三聯商社公司股票2700萬股。同年2月14日,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以約5.4億元競買成交獲得三聯商社2700萬股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的10.69%,成為其第一大股東。而山東龍脊島建設有限公司的控股方為國美電器。 三聯商社原大股東三聯集團指責國美電器“惡意競拍”,并展開對“三聯”商標所有權的爭奪。三聯集團堅稱三聯集團是“三聯”服務商標唯一合法所有人,三聯商社繼續使用“三聯”服務商標屬侵權。 出于自身利益考慮,2009年和君創業公司召集的三聯商社小股東呼吁上市公司應奪回商標所屬權,并委托律師事務所起訴前大股東三聯集團侵犯上市公司商標權、同業競爭等。 資料顯示,三聯商社2003年重組時,曾約定三聯集團許可三聯商社在家電零售領域無償使用“三聯”商標;如果三聯集團擬放棄“三聯”商標的所有權,應事先通知并獲同意。但三聯集團強調,無償使用“三聯”商標的條件是“許可人是被許可人的第一大股東”。新聞來源:齊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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