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華”月餅商標再起風波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8月29日 查看次數:1301
“我們并沒有禁止其它企業使用榮華字樣,但希望對方能規范使用,不要抄襲和模仿我們,公平競爭。”針對最近廣東省佛山蘇氏榮華食品公司欲翻案,向最高法院申請再審重獲“榮華”商標權一事,昨天(27日)香港榮華食品制造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劉培齡首度回應。劉培齡認為,此前廣東高院作出的終審判決,是經過審慎考慮的,“我們有信心國內司法部門會維持原判。”據其透露,到目前為止,香港榮華方面并沒有收到來自相關部門有關商標重審的任何消息。 香港榮華食品公司與佛山蘇氏榮華食品公司就“榮華”月餅商標的使用,到目前為止已糾纏十三載。在2009年5月,廣東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榮華月餅”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稱,香港榮華公司具有排除他人相同使用的專有效力,原本以為商標之戰塵埃落定,不料在今年月餅銷售旺季,再起風云。近期,佛山蘇氏榮華食品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我們并沒有禁止蘇氏使用榮華字樣,但希望他們能規范使用。”昨天(27日)香港榮華食品制造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劉培齡認為,佛山蘇氏榮華的月餅產品在包裝外觀上刻意模仿、抄襲,比如使用與該公司產品商標同樣的繁體字和字體,圖案也類似。長年負責香港榮華食品公司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劉律師昨天向記者解釋,佛山蘇氏榮華擁有的商標是一個圓圈里包著兩個簡體字的“榮華”,而香港榮華擁有繁體字體的“榮華月餅”四字商標。“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標識未經注冊不得隨意改變,不得擴大使用,而現在佛山蘇氏榮華的月餅產品包裝上,對其已注冊的商標并沒有規范使用,比如使用繁體字榮華,這樣做的目的是混淆消費者,根據相關法規,這就是侵權、屬于不正當競爭。”新聞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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