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達·星河灣”樓盤商標侵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05日 查看次數:1290
記者4日從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法院獲悉,廣東省廣州一房地產有限公司提起訴訟,狀告金華市竟達房地產有限公司侵犯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壟斷。經該院審理,現已駁回其訴請。這是金華市首例涉房地產樓盤標識侵權案。 “竟達·星河灣”樓盤位于婺城新區,該樓盤于2004年12月開發,2009年經金華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以“竟達·星河灣”命名該地塊上的住宅區。令竟達房產公司始料不及的是,“星河灣”是廣州一家房產公司的注冊商標。對方注意到了金華市這個樓盤,并以侵犯其商標專用權、屬不正當競爭為由,向婺城區法院提起訴訟。 婺城法院調查發現,廣州這家房產公司的確享有“星河灣”商標的專用權!靶呛訛场鄙虡艘婪ê硕ㄊ褂玫纳唐、服務類別為第36類,即不動產出租、管理等服務。2008年2月,“星河灣”商標被認定為廣東省著名商標(有效期三年)。 不過,法院在審理時認為,相關公眾對樓盤開發者的身份、樓盤所處的環境及其配套設施、樓層朝向、戶型結構等有較高的注意力。尤其是對樓盤開發者的名稱、聲譽、實力、以往業績等基本情況會更多關注。且商品房的銷售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此時開發商出售商品房的服務是直接提供的,消費者通常不會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因此,樓盤與不動產服務雖存在一定聯系,但竟達公司使用“竟達·星河灣”作為其樓盤名稱的行為,不會構成樓盤商品與廣州“星河灣”注冊服務類別的類似,不具備商標侵權的必要條件,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新聞來源:金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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