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人搶注“宋都古城·汴梁”商標 開封提異議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09年11月09日 查看次數:1478
日前,河北省李某、楊某兩人共同將“宋都古城·汴梁”作為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河南開封市工商部門了解情況后,積極采取措施,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提出異議,保護開封這一具有文化特色的商標不被搶注。 據介紹,河北市民李某、楊某于2006年2月向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宋都古城·汴梁”這一商標。通過國家商標局審查后,發(fā)布在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上,公告時間為2009年7月27日。如果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無人提出商標異議,其將取得該商標在相關項目上的注冊專用權。如果此商標搶注成功,則會出現以下問題: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均不得在相同和類似服務類別中使用“宋都古城汴梁”、“宋都”、“汴梁”等商標,對方可在相關商品(服務)上使用該商標搶注市場,廣大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等,一旦公眾基于誤認選擇的商品(服務)如出現質量問題,將會及大地影響開封市的聲譽,損害城市形象,對開封傾力打造的旅游產業(yè)等相關領域的發(fā)展構成阻礙。 “宋都古城·汴梁”是開封市的舊城,也是開封市的城市名片和象征,為了保護開封的旅游、文化事業(yè)不受傷害,了解情況后,開封市工商部門及時向市政府作了匯報。市領導責成相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保護這一商標不被搶注。目前,開封已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發(fā)函,對“宋都古城·汴梁”這一商標提出異議。有關“宋都古城·汴梁”這一商標的相關事項仍在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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