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浦東法院民三庭受理了原告艾歐史密斯(中國)熱水器公司訴被告上海雅伽斯公司(被告一)、廣州史密斯公司(被告二)、中山市阿菠蘿廠(被告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原告訴稱,A.O.史密斯公司于1874年在美國成立,是北美最大的熱水器生產商,全球聲譽卓著。其在中國先后注冊了“AO史密斯”、“史密斯”、“AOSIMTH”、“A.O.SMITH史密斯”商標。經A.O.史密斯公司授權,原告有權使用上述商標,并在中國提起商標侵權訴訟。三被告共同或分別實施了以下行為:
1.在與“AOSIMTH”相近的“AOSIMIHE”標識下突出標注“注冊人:美國史密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字樣;
2.在不同載體上使用“廚衛制造專家”、 “名牌名器享譽全球”等字樣和廣告用語,嚴重虛構、夸大其產品的性能與暢銷程度,欺騙廣大消費者;
3. 在使用說明書、產品宣傳冊等資料中,突出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AOSMITH”、“A.O.SMITH史密斯”和“史密斯”等高度近似的“AO.SIMIHE+史密斯電器”或“AO.SIMIHE+史密斯電器+(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等商標和標識;
4.在諸多載體上使用與原告使用在先的廣告語“美國熱水器專家”表述及字體近似的廣告語,意圖攀附原告熱水器產品,誤導消費者;
5. 在
www.aosimihe.com網站上,突出使用“AO.SIMIHE+史密斯電器+(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AO.SIMIHE+美國史密斯電器+(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注冊人”等標識,并虛構其企業和產品發展的悠久歷史,誤導消費者
6. 在
www.crovon.cn域名下的網頁上,突出“AO.SIMIHE+廣州史密斯電器有限公司”標識,并虛構其企業和產品發展的悠久歷史,誤導消費者
7、第三被告申請了一系列與原告注冊商標有關的其他商標:如“亞太史密斯”、“史密斯太太”、“艾歐史密斯”等,其中的“艾歐史密斯”與原告的公司字號完全相同。
原告認為,三被告的上述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一系列侵犯原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共同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費用2萬元,F該案正在審理中。新聞來源:上海法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