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反訴廣藥紅罐包裝侵權 商標許可協議曝光后遭質疑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7月16日 查看次數:1127
加多寶內部人士表示,加多寶依據公布的這份協議,要求廣藥停止違約但不會索賠
面對廣藥集團步步為營的強大攻勢,加多寶終于坐不住了。在日前舉行的媒體說明會上,加多寶公開了一份《商標使用協議》,證明其擁有獨家生產和銷售紅罐王老吉的權利,直至2013年1月19日。
廣藥方面回應稱,該合同是此前被判無效的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用于工商備案。兩份補充協議已經被裁定無效,附屬備案合同亦無效。
同時,加多寶認為廣藥集團推出的紅罐涼茶“已經造成侵權”,并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了仲裁申請,要求對廣藥的違約行為進行仲裁。此外,對于包裝裝潢、廣告創意和廣告語等方面的侵權,加多寶已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訴訟,并于7月6日立案。
附屬協議還是獨立協議?
加多寶方面提供的相關資料顯示,該合同由廣藥集團于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廣藥集團還兩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
公司表示,根據這份《商標許可協議》,在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期間,加多寶仍然獨家享有使用“王老吉”品牌生產和銷售紅罐涼茶的權利。在此期間,除加多寶公司之外的任何企業和個人生產和銷售帶有“王老吉”字樣的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都是侵權行為,加多寶集團有權對其提出法律追訴。
那么,加多寶的這張底牌到底有效無效?公司提供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顯示,“許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2003年1月20日;終止日期:2013年1月19日”。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結果為《“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份合同均無效。廣藥集團稱加多寶公布的是兩份補充協議的附屬備案合同,加多寶則強調新證據獨立于上述兩份補充協議。
加多寶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在媒體說明會上表示:“加多寶依據公布的這份協議,要求廣藥停止違約,但不會索賠!
互指對方紅罐包裝侵權
這起備受關注的商標爭奪戰導致市面上出現包裝非常相似的兩款紅罐涼茶,而廣藥集團和加多寶互相指責對方侵權。
加多寶方面稱,在2003 年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判決結果中,作為原告的廣東加多寶公司“在其產品‘罐裝’王老吉涼茶飲料上的裝潢,在文字、色彩、圖案及排列組合上,寓意明確,設計獨特,該裝潢底色、圖案與其名稱融為一體,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并非為相關商品所通用,為該商品特有,應確認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應受法律保護”。加多寶據此認為,其享有紅罐涼茶外包裝的裝潢權是毋庸置疑的。
目前,廣藥訴加多寶涼茶侵犯王老吉知名商標裝潢權已獲立案。廣藥方面對記者表示:“王老吉”商標和特有裝潢是合為一體而不能人為剝離的,都歸“王老吉”品牌所有人廣藥集團所有。
加多寶則針鋒相對地炮轟廣藥集團是“山寨營銷”。加多寶指出,以“怕上火喝XXX”為代表的廣告語也是加多寶的知識產權,廣藥推出自己的紅罐涼茶,其產品包裝完全是模仿加多寶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權,廣告宣傳亦是抄襲加多寶的廣告創意。
(本文來源:中國經濟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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