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使用的五大誤區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2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數:1154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近年來,我市實施商標戰略,加大名商標培育力度,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但在實施商標戰略中,有的企業由于相關法律知識的缺乏,在商標創意、設計、使用中不符合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陷入誤區—— 誤區一先使用后注冊 案例:上海愚園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使用在錫箔上的老城隍廟商標因未重視注冊,去年7月發現商標局商標注冊初步公告中“老城隍廟”商標已被江蘇海門余東鎮一個家私營錫箔廠注冊時,才急忙提出異議,可為時已晚,目前正與余東鎮該錫箔廠協商轉讓,但因費額相差太大恐怕很難達成協議,一旦“老城隍廟”商標正式核準給余東錫箔廠,上海愚園股份公司不僅失去該具有地理性標志和商標使用權,而且繼續使用將面臨承擔侵權賠償的法律責任,可謂經濟損失巨大。 工商部門介紹,我國商標法實行的“注冊在先”原則,明確規定商標未經注冊不受法律保護,即只使用不注冊并不擁有商標專用權。目前我們許多企業在創辦初期習慣于圖省些注冊費而不注冊商標。而以產品的通用名稱替代商標,或者干脆圖省事走所謂的捷徑仿照或冒用他人已在市場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冊商標,結果不是遭投訴侵權就是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查處。有的采取先用一個商標試銷產品,待產品有了一定市場后才想到將商標注冊,但往往與他人在先的商標權發生沖突,有的甚至被他人搶先注冊了商標。國外企業已普遍采用“產品未出,商標先行”的商標策略,而我們還有相當多的企業仍然采用“先生兒、后取名”的滯后做法,不少企業已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誤區二選用商標只考慮經營需要 案例:幾年前,某一面店在其“面點王”已有相當知名度后才發現“面點王”作為商標不能注冊,因為其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面點”直接表示了其所提供服務的主要特點和主要原材料,結果申請時被退回。 工商部門提醒,商標法規定,商標可以是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但并非任何文字圖形都可以作為商標,如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及其特點的文字或圖形等不得作為商標。不少企業在初創商標時往往忽略了商標法的這些禁用條款。一個企業如果沒有能為自己獨占使用的注冊商標,將來一旦遇到他人不正當競爭行為,將使自己陷入十分被動的境地。 誤區三集團公司注冊的商標子公司隨意使用 案例:最近,工商部門在走訪一家企業時發現,該企業注冊的一個商標,集團內部子公司都使用,但各個企業間沒有簽訂商標許可合同。 工商部門指出,商標使用許可是指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分離出一部分或全部許可他人使用。當前工作盛行的特許經營,連鎖經營、加盟經營等均是商標使用許可的具體形式。一個成功的商標使用許可行為將使許可人和被許可人“雙贏”,而一個失敗的許可行為,則可能使許可人和被許可人利益雙雙受損。工商部門在企業走訪中發現我市企業商標使用許可中主要存在諸多問題:一是將未注冊商標許可給他人使用。未注冊商標不具有商標專用權,他所實施的許可不受法律的保護,只有注冊商標才能許可他人使用。二是許可人不是該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有的企業將自己關聯企業注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許可給他人使用,一旦發生糾紛,該許可行為的無效將給雙方帶來損失。商標法規定只有商標注冊人才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三是許可人超出商標專用權的范圍實施許可。商標專用權是有范圍的,也就是說有效實施范圍的有限制,它以該商標所核定的商品為限。四是不規定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當前我們不少集團、股份公司內部,往往將某一個注冊的商標由整個集團或股份公司使用,但各企業之間很少簽訂商標許可合同。 誤區四公司注冊商標,任何產品均可使用 案例:2012年3月份,某家紡企業的包裝盒上使用的商標被另一家企業告到工商部門,說其商標侵權。工商部門在處理這個案件過程中,發現這家家紡企業將家紡產品注冊使用的商標隨意用到包裝產品上。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一個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包括獨占使用權和排他禁止權,但它的獨占和排他是有范圍限制的,即只能在該商標核定的商品范圍內享有專用權。工商部門介紹,商標權利人超出這個范圍使用該商標,其危害有二:首先這是一種商標使用上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商標法所規定的冒充注冊商標的法律責任;其次,由于對商標法權有效范圍的誤解,使該商標權利人忽視了將該商標法在其它商品類別上的注冊,如遇到他人注冊則可能導致侵權行為的發生。 誤區五只要商標名稱不變, 圖案可以改變 案例:最近,工商部門糾正了一家企業隨意更改注冊商標圖案的行為。5月份,工商部門在一家企業發現同樣的一個注冊商標的圖案不一致,問起原因,企業負責人說,原來的注冊商標圖案不理想,就改動了一下,但文字沒有變。工商部門告知企業商標一旦注冊,就必須按注冊的圖文使用,如果要改動,就要重新注冊。 工商部門告訴記者,我市企業中注冊商標實際使用的內容與注冊的內容不符,主要包括三種情況: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組合;不及時變更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和地址;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在實踐中,第一種情況較為常見,有的企業在使用注冊商標時隨意將商標注冊證上核準的文字、圖形或組合變化使用,如將組合商標的文字、圖形分開使用,在注冊的文字圖形商標上添加文字或圖形或作部分更改,將簡體字改為繁體字或繁體字改為簡體字等等,這些均屬商標法所禁止的行為。擅自改變注冊商標的行為對商標所有人危害有三種情形:將使自己商標權的保護力度弱化甚至喪失,商標權是保護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即商標注冊證上的商標為準,不以實際使用的商標為準;如對注冊商標改動較大還可以使自己實際使用的商標成為冒充注冊商標,喪失了注冊的意義;有的改動還可能導致侵犯他人商標權行為的發生,使自己成為商標侵權者。新聞來源:海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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