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不侵犯“三葉”商標權案在京受理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5月07日 查看次數:1571
近日,記者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已受理了北京市天龍保健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天龍公司)訴常州開古茶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開古公司)確認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案。 據了解,成立于上世紀90年代的北京天龍公司以研發、生產、銷售保健茶為主,系“嘉龍牌”三葉減肥茶的生產及銷售商。常州開古公司于2009年4月19日向北京天龍公司發出知會函,稱其“嘉龍牌”三葉減肥茶等產品使用了該公司“三葉”注冊商標,并要求北京天龍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常州開古公司同時還向北京天龍公司多個代理商發出了書面或口頭告知。< 北京天龍公司認為,在常州開古公司發出知會函后的9個月內,該公司并未通過司法或工商途徑對訴爭產品進行法律主張,影響了自己的市場經營。 北京天龍公司起訴稱,“三葉”對應的分別是荷葉、普洱茶葉和桑葉,其對“三葉”文字的使用乃是表述商品主要構成原料的客觀抽象表述,是一種正當使用,而并非商標性使用;且其經營的相關產品的顯著位置上標有“嘉龍”商標,不會造成相關消費者的混淆誤認,故請求法院判決確認其不構成商標侵權并判令常州開古公司承擔合理支出4.5萬元。 &據介紹,確認不侵權案件于2002年7月12日起正式納入訴訟程序中。2008年4月1日起實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明確規定了確認不侵權糾紛類型案件。目前,北京各級法院受理的該類型案件并不多,關于該類型案件的法律性質、受理條件及管轄權等問題尚存在爭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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