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終身制終結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1月17日 查看次數:1262
大多數人對諸如北極星、霞飛的商標毫無印象了,但有諷刺意味的是,它們仍然是我國認定的馳名商標。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透露,我國正在修改并完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那些已不“馳名”的馳名商標要堅決清退。 法律空白退無可退 首批“中國馳名商標”在1991年9月20日產生,包括茅臺、青島、中華、五糧液等。這其中有一些依然馳名,但更多的商標早已“大江東去”了。據統計,目前全國有馳名商標1300余件,有的不僅不“馳名”,甚至成為“害名”。去年“三聚氰胺”事件中,全國22家奶制品企業被曝光,一些馳名商標也榜上有名,這也引發了消費者對馳名商標的質疑:發生了這樣的質量問題,還有資格成為國家馳名商標嗎? 但去掉這個馳名商標的“光環”并不容易。據記者了解,馳名商標雖然由國家工商總局進行認定,但是在撤銷認定方面,卻存在法律空白。 上海大學法學院商標法專家許春明表示,2003年我國出臺了《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明確了馳名商標的認定標準。然而在該規定以及《商標法》的相關規定中,都沒有明確撤銷馳名商標的標準,也就是說,沒有對撤銷馳名商標作出程序規定。 終身制度動搖信譽 馳名商標的認定,對企業的好處是不言而喻的。一來公眾非常認可,二來在投資、信貸等領域,也能享受更多的優惠和支持。有著如此之高的“含金量”,企業哪怕擠破腦袋,也要“擠進”馳名商標的行列,甚至因此也產生了許多馳名商標申報代理企業。 然而現實情況是,馳名商標“終身制”所帶來的種種問題,正在動搖品牌本身的信譽度。 “馳名品牌嚴格的準入制度,的確可以保證入選企業的質量,但缺乏退出機制的馳名商標,在此后的信譽維護上必定動力不足。”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傅墨與表示。 “由于沒有退出機制,無所顧忌的企業在利益驅動下便‘出軌’了。因三聚氰胺而破產的三鹿奶粉,就是很好的證明。”他說,這些頂著馳名商標光環企業的淪陷,自然也讓馳名商標本身褪色不少。 退出機制勢在必行 馳名商標問題頻出,既給馳名商標的品牌形象抹了一層黑,也給消費者帶來巨大的傷害。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修改《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并對馳名商標實行退出機制,主要是因為現在認定的一些馳名商標不規范,認定和保護規定也太過籠統,不適用新出現的情況。 “原來的條款太空泛,應該制定更詳細的條款,來彌補不足。”他表示,以前的情況是,馳名商標一旦申請成功,便被貼上了“終身”的標簽,以至于有些馳名企業缺乏自律,最終造成了不良后果。 傅墨也認為,這些企業可以充分享受馳名商標帶來的種種好處,卻不用為企業自身狀況不佳而損害信譽承擔任何責任。“現在如果實施了退出機制,馳名商標在發生質量問題或不具馳名的表現后,就能讓其退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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