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十三香”4人獲重刑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9年12月17日 查看次數:1397
“現在印刷設備太先進了,隨便一個工廠印出來的假包裝,只有專業人士才能分辨出來。”王守義十三香調味品集團專職打假經理田淮說,憑借精良的印刷技術,假“十三香”順利騙過消費者,流通于市場和餐桌,給使用者帶來無法估量的身體傷害。16日廣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對東莞兩起印刷、銷售十三香假商標案宣判,判決書中多次提到“情節特別嚴重”字眼,多名被告被處以重刑。 數十萬假包裝出自東莞 今年8月31日,正在山東打假的田淮接到一個來自東莞的舉報電話,稱中堂冠某彩印有限公司正在秘密印制假十三香包裝。當天,田淮就來到東莞踩點,并和中堂警方一鍋端了這個窩點。印刷廠老板張某當場被抓,搜出假的包裝外盒9萬多個。幾天后,民警將定制假貨者林某抓獲,從林某處搜出12萬個包裝盒內袋。 這是今年田淮在東莞的第二個打假行動,第一次發生在6月25日,那一次東莞老板謝某向深圳創某業印刷有限公司老板鄧某定制了40多萬個包裝袋,也是田淮帶領公安將犯罪分子人贓并獲。 “東莞至少還有兩個大的造假窩點,由于線索有限,還在調查中。”田淮說,他想把這些人都送進班房。 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12月9日,東莞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上述兩起造假案。由于人贓并獲,證據確鑿,犯罪嫌疑人在庭審中對基本事實沒有異議。但在中堂案中,負責銷售假包裝的林某的辯護律師卻稱,一套十三香產品分內袋和外包裝,警方搜出了9萬個外包裝,12萬多個內袋,應該以外包裝數量計算量刑。 “法律規定造假在10萬個商標以下,不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判刑在3年以下,律師想鉆法律的空子。”田淮說。 16日下午4時,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兩起造假案,判決書稱,造假案以“件”計算,一個完整的注冊商標標識就算一件,而內袋和外包裝上都有完整的商標標識,總體計算已經超過10萬件,適用于“特別嚴重”的量刑標準。法庭當庭宣判林某判刑3年兩個月,印刷廠老板張某判刑1年緩期2年執行,謝某判刑3年9個月,鄧某判刑3年6個月。法官在犯罪事實前均使用了“情節特別嚴重”的字眼。 人物特寫 打假15年 送23人進牢房 “就是應該重判這些犯罪分子”,聽到判決結果后,田淮說,十三香是食品,假貨直接危害人的身體,后果無法估量。 “我打假做了15年,送了23個人進班房。”田淮說,很多職業打假人打假是為了賺錢,而他打假卻熱衷于送人進班房。每次訴訟,田淮均不要求民事賠償,而是希望法院在刑事上重判造假者。 15年來,田淮打掉大的造假窩點34個、印刷窩點16個、銷售窩點31個,其中僅在東莞就打掉造假窩點5個,印刷窩點1個。“東莞與福建,是全國兩大重災區,這里經濟太活躍,人員太復雜,(造假)環境太適合”,田淮說。新聞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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