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成員國討論非傳統商標問題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07月07日 查看次數:1430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商標、工業設計和地理標志常設委員會(SCT)于2010年6月30日到7月2日召開會議,討論工業設計法律問題。 在WIPO關于商標、工業設計和地理標志法律常設委員會第23次會議結束時,SCT主席兼摩洛哥專利和商標局局長Adil El Maliki表示,“所有代表團都強調了SCT召開關于成員國工業設計法律和實踐方面會議的重要性,SCT支持推進這項工作。” 根據WIPO消息稱,SCT決定在下次會議議程中討論商標和互聯網問題。會議有望考慮WIPO關于在因特網上保護商標權以及各種標志的其他工業產權的規則的聯合建議,以及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關于域名問題的新發展。 SCT還在保護國家名稱避免登記或作為商標使用方面取得了進展,并同意分發關于成員國法律和實踐方面的問卷,為將來開展工作奠定基礎。 這周周初,《新加坡商標法條約》(一個為商標注冊程序設定了標準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做出了一個重要決定,即為大量非傳統商標如全息圖、動作、顏色、位置和聲音標記的描述制定了明確的規則。這是一個國際條約第一次明確提及非傳統商標并為非傳統標記在商標申請描述制定了規則。商標事項超出了傳統標志范圍。 很多創意和投資走進了品牌發展中,獲取創意投資對產業發展而言至關重要。《新加坡商標法條約》是WIPO會員國于2006年3月28日在新加坡通過的,條約還制定了新加坡商標辦公室對所有類型商標的管理規則,該規則考慮到了電子通訊設施的好處和潛力,同時還較好地平衡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各種需求。 《新加坡商標法條約》還創建了帶有內在審查機制的動態管理框架,幫助確保國際法律體系與商標所有者的實踐擔憂和發展中國家的需求保持一致。新聞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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