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商標法 送審稿已報送法制辦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0年12月06日 查看次數:1460
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獲悉,有關部門已啟動商標法修訂工作,草案送審稿已報送國務院法制辦。 我國自1982年就制定了商標法,目前已建立了相對完備的商標法律法規體系。但是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商標法有待進一步完善,雖然已經歷經1993年、2001年兩次修改,但是目前我國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有了很大變化,商標法的一些條款已不再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 近年來,很多全國人大代表對修改商標法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有的意見提出,現行商標法在馳、著名商標以及民族品牌的保護方面略顯不足,與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以及鼓勵發展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族品牌、民族企業的目標不相符,建議在商標法中增設專章予以規定。還有的意見指出,目前社會上存在為年取不正當利益,冒用名人姓名注冊商品或服務商標的現象,使得名人姓名權和聲譽遭受極大損害,同時也給社會公眾造成誤導,影響極壞,建議修改商標法時增加對名人姓名權的特殊保護條款。 國家工商總局提出,該局已于2003年啟動商標法修訂工作,草案送審稿已報送國務院法制辦。送審稿充分考慮了目前我國商標注冊與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對代表議案所提問題均有規定。新聞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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