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不可輕信的三顆“定心丸”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11年09月15日 查看次數:2070
這個商標我給你保證,百分之百能夠注冊成功。” “我們這里的價格比別人便宜,更低的價格,做一樣的事,絕對是物超所值。” “在我們這里辦的話,注冊商標核準時間比別處快。” 我們的企業在商標注冊時,總會希望商標代理機構能夠保證其申請的商標成功注冊,希望價格最便宜,希望注冊時間快。那么同樣的,企業也總是愛聽到這樣的三句話,就像吃了“定心丸”一樣。這種心情實屬正常,可以理解,但仔細想想,這三句話背后是不是有問題呢,我們的企業不妨多問個為什么? 商標代理工作涉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多個法律、規章,是知識密集、技術密集的行業之一。2003年商標代理市場放寬準入條件后,商標代理機構迅猛增加,由最初的一百多家增加到現在的六千多家,其數量遠遠超過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這種現狀,一方面為企業申請注冊商標提供了方便,促進了我國商標注冊總量的發展;另一方面由于市場需求過剩,部分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等原因,也出現了許多與時代發展不和諧的音符,嚴重損害了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而上述這三句話就像三顆“定心丸”,企業輕信的后果,往往就是誤入歧途,遭受難以估量的經濟和時間損失。為保證廣大商標注冊申請人的權益,我們就上述三句話一一進行分析: “定心丸”之一:“這個商標我給你保證,百分之百能夠注冊成功”,缺乏法律和事實依據,純屬自欺欺人 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的是代理制,代理機構不是核準機構,商標的審查和核準是由國家商標局來決定的。就是國家商標局在沒有完成繁雜審查過程前也不敢輕易下結論行或不行,何況代理機構呢? 一、從商標注冊的程序上來看 商標的注冊的流程需要經過企業申請、代理機構申報、商標局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等多道關口,符合核準注冊條件的才予以初審公告。這就是任何一件商標在申報的過程中其核準系數不可能是百分之百。就像律師代理一樣,沒有哪個律師能保證自己代理的案件,法官一定能判贏。所以對于一些小的商標代理機構承諾百分百保證注冊成功,這就是明顯的“忽悠”甚至是欺騙了。 二、從商標審查內容上來看 商標的審查,主要看是否與《商標法》規定相沖突、是否具有商標的顯著性、是否與他人在先申請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只有符合上述審查標準的商標才會予以通過并公告。那么在這個審查過程中,商標并非百分之百被核準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個: 1、由于社會在不斷發展變化過程中,其商標審查標準也會隨之而變,很多原本能注冊的商標,在某段時間之內不能注冊。如“中南海”、“中華”、“北京”等商標,在以前可以注冊,《商標法》修訂之后則不能注冊。 2、商標審查帶有一定程度人為的主觀性,商標局為了加快審查進度,不斷招聘和更換商標審查員,審查員從業資歷、專業素質不同,其認識和判斷能力不可能完全一致,勢必導致某些商標這個審查員認為能注,另外的審查員認為不能注冊。而剛好企業申請的商標被分在了認為不能注冊的審查員手上而導致商標駁回。 3、商標局為了解決積壓,加快審查進度,追求國際水平,往往也會導致一些工作的粗糙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商標審查質量,導致一些應該能夠注冊的商標被駁回。 另外,特別是在申請商標與別人在先申請的商標是否近似上,出現認識差距的可能更大,而且商標局對待有些商標審查的原則是從嚴的,即很多商標,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注冊,卻因為這個原則而被駁回,申請人還得進行復審后才有可能通過。 由此可見,從商標的申請注冊流程、商標審查內容來看,“保證商標百分之百成功”之說顯然缺乏依據,是一些小代理機構“忽悠”客戶、招攬業務的手段,切不可輕信。選擇正規的、大型的、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能做到的是把商標注冊的風險降到最低,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權利用盡,想盡辦法爭取,盡一切可能維護商標申請人的利益。 “定心丸”之二:“我們這里的價格比別人便宜,更低的價格,做一樣的事,絕對是物超所值”,背后可能有陷阱 從目前中國企業的現狀來看,大多數企業認為商標注冊只是一個簡單的走流程的過程,代理機構只是幫企業提交資料而已,價格低的也是一樣的,提供一樣的服務,做一樣的事情。這顯然是一個非常錯誤的看法。 首先,很多規模較小、專業不精的代理機構,為了生存下去,什么業務都做,并不是專業只從事商標注冊代理,可能還兼營公司營業執照注冊、質量認證、專利代理、代理記帳等等,只要有錢賺,什么業務都接,甚至商標注冊代理只是一個兼營業務,這樣就很難保證其商標注冊的專業程度,更談不上后續的系統的服務了。這樣的代理機構的價格確實較低,但他收取的往往是個“跑腿費”,將企業的資料遞交到商標局,然后再把商標局的相關文件轉發給企業,商標出現問題應該怎么辦,甚至被駁回了怎么處理都無法給出一個專業的處理意見,這樣往往給企業帶來很多不必要的損失。如果僅僅為了省錢,那么企業根本沒有必要委托代理機構,自己直接前往北京,到國家商標局提交一下即可,注冊費用更便宜。 其次,商標注冊存在一個較長時間的流程,且在這個過程中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需要專業的代理機構來解決這些專業的問題,不僅僅是走一個流程而已。比如說商標注冊的可能性有多大,商標怎么樣注冊才能保護完整,在哪些產品及類別上進行注冊,商標分開注冊有什么好處,商標局的審查意見怎么處理,等等。 第三,我們國家倡導商標戰略的實施,那么商標戰略的實施難道是僅僅注冊一個商標而已嗎?顯然不是,一個商標注冊成功以后,專業的代理機構還會進行為期十年左右的后期維護,比如說商標怎么使用、怎么維護、企業出現了變更轉讓怎么辦、怎么進行宣傳品牌提高知名度、怎么樣培育成著名商標甚至馳名商標、怎么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商標的權益、杜絕他人的侵權,等等,這些都不是一般的小代理機構能夠勝任的。 顯然,一個專業只從事商標代理的機構能為企業提供的不僅僅是一個流程而已。那么一個專業的代理機構也不可能存在降低收費標準的問題,因為他們需要為企業提供系統的服務,需要大量不同專業程度的員工,其運營成本要比一般的代理機構高很多,他們依靠專業系統的服務贏得客戶信賴,而這方面才是企業真正需要的,這是需要是整個團隊為企業提供服務,一般代理機構只有三四個人是不可能完成的。但凡低價的代理機構,多數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成立時間短,專業薄弱,人員較少,經營范圍龐雜,不能為客戶提供系統的、周到的商標注冊服務,所以只收個“跑腿費”,不管能不能注冊成功,更談不上注冊以后的服務。 2、可能存在多次收費。第一次收費低,在后續服務中給企業《商標受理通知書》和《商標注冊證》時可能再次索要手續費或者工本費,多次重復收費。 3、更有甚者,欺騙客戶,收了錢不上報,過一段時間就攜款“跑路”。     這些代理機構表面上迎合了一部分企業的心理,看似照顧了企業的利益,但在其背后暗藏著因服務質量低下,不能注冊的商標讓客戶申請從而造成大量商標被駁回的情況即使企業拿到了商標注冊證,卻不知道注冊成功后應該注意的問題,或者保護的類別不全,甚至產品分類根本就是錯誤的,更談不上其他后續服務了。 這樣的例證并不少見,被網絡報道的也有很多。如某企業因貪圖便宜,一次在一家成立時間較短的商標代理機構申請注冊了45個類別的商標,因代理機構缺乏基本的商標注冊常識,絕大部分申報商標被駁回,結果圖小便宜吃大虧,是企業既浪費了金錢,又耽誤了十分寶貴的注冊時間,企業大呼上當,悔之晚矣。 所以,中國有句古話說得好:“便宜沒好貨,好貨不便宜”,有些時候,便宜的東西甚至是白花錢,在生活中,這樣的例子還少嗎?用在這里,當然也非常恰當。 “定心丸”之三:“商標注冊時間比別人快”,更屬自說自話< &眾所周知,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的是“申請在先”的原則,申請時間的先后排列,對于獲得商標專用權有本質意義。所以,我國的商標申請注冊始終堅持根據商標申請的先后進行錄入登記,所有商標申請會根據申請時生成的申請號存在于商標局的數據庫中,以登記的先后順序進行審查的做法。 首先,商標審查的時間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的,如在2010年以前商標注冊的時間大約需要兩年半到三年的時間,但是隨著國家工商總局加快商標審查、解決積壓的需要,商標局招聘了審查員,加快了審查進度,目前來說,商標申請注冊在順利狀態下,需12-15個月左右。因此,商標申請注冊的時間并不是代理機構能把握的,是由商標審查整體流程和速度決定的。 其次,對于商標的申請注冊,商標局目前存在八個審查處,且每個審查處分管不同類別的注冊商標,根據每個類別商標申請量的不同,其審查進度即時間也會有所不同。而且某個商標具體分配到審查員也是按申請號隨機分配的,不是人為可操作的。商標審查人員無法先后倒置進行審查,商標局審查紀律也不允許商標審查人員倒置審查違規操作。 那么不難看出,“核準時間比他人快”在國家商標局是行不通的,純屬自說自話。專業的代理機構能做到的是將企業的商標第一時間提交申請,提高效率,從而避免商標被他人搶先注冊、保障商標申請和審查程序的順利進行,使企業申請的商標能第一時間申請下來。 綜上分析,這“三句話”與誠實信用的經營之道實在格格不入。企業在申請商標注冊時,不能僅看價格便宜,更不能輕信“保證百分百”的承諾,也不用去追求誰的速度快,畢竟品牌是企業的長久發展大計,不僅要考慮注冊本身的問題,還要考慮后續的各項服務有沒有保障。 “花錢事小,品牌事大”,企業在注冊商標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去偽存真,千萬不要因為貪圖便宜而吃了大虧,那樣就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建議企業盡量選擇成立時間相對較久,規模相對較大、只專業從事商標注冊代理的機構,經過他們的查詢和分析后,第一時間委托申報到商標局,這樣的話我們申請的商標才能最大限度的成功,時間才盡可能的快,后續服務才能跟得上,同時這也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商標代理市場秩序。新聞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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